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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罚字〔2025〕74号

发布时间:2025-11-07来源:住建部-行政处罚

蒋永辉:

2023年8月15日,项城市邝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A地块)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4.8万元。根据《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项城市中润昌弘建工集团有限公司“8·15”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全面履行安全监理工作职责,对作业现场监督不到位,未督促事故单位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5〕54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5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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