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复核结果的公示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建委,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培训机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有关要求,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吉建管〔2025〕12号)工作安排,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对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相关规定,并具备相应师资、场地、设备及考核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了现场评审。现将复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遴选复核结果存有异议,请填写《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及技能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结果异议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及异议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我厅将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意见函复申请人。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异议材料。
联系电话:0431-82752622
附件:1.通过复核的培训机构名单
2.复核结果异议申请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4日
初审:张勇力
复审:李竟瑞
终审:张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