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赣建办文〔2025〕87号)要求,我厅对2025年度全省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开展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取11个设区市32个民用建筑在建项目(含公共建筑17个,居住建筑15个),涉及设计单位27家,施工企业32家,监理企业29家,施工图审查机构12家。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方式,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等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从抽检情况来看,全省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绿色建筑要求基本落实到位,但在设计、审查、施工、检测等环节仍存在不少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履行不力
1.部分项目未达到对应星级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2.部分项目擅自修改已审查合格的节能设计文件,未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3.部分节能材料质量源头管控不严格,进场材料性能参数不满足设计要求。
4.节能材料进场复验报告存在后补、缺失现象。
(二)设计单位落实标准规范不严
1.部分项目节能设计未按《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要求采用结构性热桥传热系数计算。
2.个别项目采用40mm厚II型无机保温砂浆外保温,超过30mm限制要求,违反《关于发布江西省建设领域第一批限制、禁止类技术产品目录的通知》(赣建科〔2017〕11号)限制使用目录要求。
3.部分项目节能计算书中保温材料修正系数取值、无机保温砂浆II型导热系数取值、外饰面外表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取值、宿舍采光计算方式等有误。
4.项目绿色建筑报告存在部分缺失,或未按设计图纸内容进行计算,个别项目外窗传热系数设计参数选取无规范依据,偏离市场合理范围。
5.擅自变更节能设计内容,未按规定报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三)部分图审单位审查不够细致
1.对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要求审查不到位。
2.对列入限制使用目录的技术把关不严,未识别设计文件中违规采用的限制技术。
3.未发现项目缺项问题,如未提供建筑碳排放计算书、景观图缺失等。
4.对节能计算书或绿色建筑报告与图纸不一致、节能计算书参数取值错误、卫生间顶棚未设置防潮层、使用过期标准等存在审查疏漏。
(四)部分施工单位施工不够规范
1.部分项目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外窗材质、规格等与设计要求不符,或在进场材料复验指标不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下,仍继续施工使用。
2.部分项目未按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保温材料施工厚度未达到设计标准。
3.部分项目进场节能材料未检先用,未提供屋面、外墙、外窗等关键部位保温材料进场复验报告。
(五)部分监理单位职责履行不到位
1.未按规定实施旁站监理,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管控不足,未及时发现并上报施工违规行为。
2.未严格执行材料进场验收制度,未对节能工程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有效核查确认。
3.见证取样制度未落实,未按规定对进场材料进行见证取样等。
(六)部分检测单位市场行为不够规范
1.部分项目检测部位对应的窗型与现场施工窗型情况不一致,保温材料型式检验报告内容与检测标准不符。
2.个别项目出具的墙体保温材料检测报告未提供相关标准支撑资料,具备外墙保温使用的技术证明资料缺失,见证复验报告无判定结论。
3.部分项目屋面节能工程挤塑聚苯板未见燃烧性能检测参数、墙体节能工程岩棉板进场复验报告无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检测参数。
三、下步要求
贯彻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认真做好新建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施工管控、专项验收等全流程监管,确保建筑节能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建设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担当,完善建筑节能质量监管机制。设计单位要提升建筑节能设计与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质量,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和设计深度进行设计,加强施工现场技术服务。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强化内部流程管理,增强各专业审查工作协同,确保节能强制性标准审查落实到位。施工单位要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规范要求、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开展现场施工作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做好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归档管理。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建筑节能施工过程监督,做好节能材料进场核验、关键工序旁站及隐蔽工程验收。检测单位要严格执行检测标准,规范开展建筑节能相关检测工作,确保检测数据真实、结果可靠、报告合规。
针对此次建筑节能现场检查情况,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加紧整改,并对本次检查中涉及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调查处理。问题整改及处理情况于2026年2月10日前报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联系人:聂美军,联系方式:0791-86399551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