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2、施工现场在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醒目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牌。3、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一致。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大夹角不低于75度。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要根据现场的实际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7、施工现场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确需挪动时,须经原设计人批准,并备案。8、标志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9、项目部要派专人管理现场的标志牌,对损坏和偷窃标志牌者要严肃查处。10、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工程施工使用。第二条安全色与安全标志:1、安全色是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目的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和提醒人们注意,以防发生事故。红色:含义禁止,停止。用途禁止标志,停止信号,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黄色:含义警告,注意。用途警告标志,警戒标志,机械传动部位等蓝色:含义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用途指令标志等。绿色:含义标示,安全状态,通行。黄黑间隔条纹:含义警告危险用途洞口防护,安全门防护,吊车吊钩的滑轮架等。第三条安全标志分类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⑴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⑵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正三角形边框。⑶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作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基本形式为圆形边框。以上是鲁班乐标整理的内容,更多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志管理”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可以登陆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