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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锚暗挖法施工安全措施

发布时间:2018-07-24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喷锚暗挖法施工安全措施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一、准备阶段安全技术管理

(一)技术准备

1.应依据工程具体情况识别危险源,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技术安全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统一规划,做好临时工程和附属辅助设施。

2.应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3.项目部应严格技术管理,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记录和考核。

4.编制监控量测方案,布置监测点。

(二)人员准备

1.特殊工种应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并持证上岗。

2.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都必须学习和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熟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项目部全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通过考核持证进场。

4.建立抢险专业队伍,并进行演练。

(三)物资准备

1.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物资计划组织施工物资和应急物资进场。

2.各种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装置与用品,按规定进行检验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3.

按规定安装施工现场通风、照明、防尘、降温和治理有害气体设备,保护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

二、工作井施工

(一)作业区安全防护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设计文件、环境条件选择工作井位置。设计无要求时,应对工作井结构及其底部平面布置进行施工设计,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距工作井边缘的距离,应根据土质、井深、支护情况和地面荷载并经验算确定,且其最外着力点与井边距离不得小于1.5m。

3.井口作业区必须设置围挡,非施工人员禁止人内,并建立人员出入工作井的管理制度。

4.工作井不得设在低洼处,且井口应比周围地面高30cm以上,地面排水系统应完好、畅通。

5.不设作业平台的工作井周围必须设防护栏杆,栏杆底部50cm应采取封闭措施。

6.井口2m范围内不得堆放材料。

7.工作井内必须设安全梯或梯道。

(二)工作井土方开挖

1.工作井临近各类管线、建(构)筑物时,开挖土方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对管线、建(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并经检查符合规定,形成文件,方可开挖。

2.采用先开挖后支护方法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由上至下分层进行,随开挖随支护。支护结构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开挖下一层土方。

3.人工开挖土方吊装出土时,必须统一指挥。土方容器升降前,井下人员必须撤至安全位置;当土方容器下降落稳后,方可靠近作业。

4.工作井开挖过程中,施工人员应随时观察井壁和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发现井壁土体出现裂缝、位移或支护结构出现变形等坍塌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经处理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三)工作井锚喷混凝土支护

1.在Ⅳ、V级围岩中进行锚喷支护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锚喷支护必须紧跟开挖面;

(2)喷射作业过程中应设专人随时观察围岩变化情况,确认安全。

2.安装钢筋(或型钢)骨架和挂网应与挖掘方式紧密结合,每层骨架应及时形成闭合框架。

3.锚杆作业过程中应设专人监护支护结构的稳定状态,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待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确认支护结构稳定后,方可继续作业。

(四)工作井口平台、提升架及井架安装

1.工作井口平台、提升架及井架必须按施工中最大荷载进行施工设计。提升架及井架应支搭防护棚。

2.工作井口平台、提升架及井架支搭完成,必须经过检查、负荷能力检验,确认符合施工设计要求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工作井垂直运输

1.提升设备及其索、吊具、吊运物料的容器、轨道、地锚等和各种保险装置,使用前必须按设备管理的规定进行检查和空载、满载或超载试运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过程中每天应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确认安全,且记录,并应定期检测和保养。检查、检测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机处理,处理后经试运行合格方可恢复使用。

2.工作井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协调井上、井下作业人员的配合关系。

3.使用捌链运输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

4.使用卷扬机运输,其安装、操作方法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卷扬机地锚应埋设牢固,卷扬机与基础或底架的连接应牢固。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不应少于3圈,其末端固定应牢固可靠。

5.使用吊桶(箱)运输时,严禁人员乘坐吊桶(箱),吊桶(箱)速度不超过2m/s。

6.提升钢丝绳必须有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证,新绳在悬挂前必须对每根绳的钢丝进行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库存超过一年的钢丝绳,使用前应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使用。

三、隧道施工

(一)开挖

1.在城市进行爆破施工,必须事先编制爆破方案,并有专业人员操作,报城市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2.隧道开挖应连续进行,每次开挖长度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土质情况确定。严格控制超挖量。停止开挖时,对不稳定的围岩应采取临时封堵或支护措施。

3.同一隧道内相对开挖(非爆破方法)的两开挖面距离为2倍洞跨且不小于lO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并保持开挖面稳定。

4.两条平行隧道(含导洞)相距小于l倍洞跨时,其开挖面前后错开距离不得小于15m。

5.隧道内应加强通风,在有瓦斯的隧道内进行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喷射混凝土初期支护

1.隧道在稳定岩体中可先开挖后支护,支护结构距开挖面不宜夫子5m,在不稳定岩土体中,支护必须紧跟土方开挖工序。

2.钢筋格栅拱架就位后,必须支撑稳固,及时按设计要求焊(栓)连接成稳定整体。

3。初期支护应预埋注浆管,结构完成后,及时注浆加固,填充注浆滞后开挖面距离不得大于5m。

(三)超前导管与管棚

1.围岩自稳时间小于支护完成时间的地段,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方式、进度要求,使用机械情况,对围岩采取锚杆或小导管超前支护,小导管周边注浆等安全技术措施。当围岩整体稳定难以控制成上部有特殊要求可采用管棚支护。

2。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停止钻进作业,待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钻进,严禁强行钻进。

(四)现浇混凝土二次衬砌

1.现浇混凝土二次衬砌在隧道初期支护变形稳定后进行。初期支护临时支撑的拆除严格按设计要求分段进行。

2。钢筋绑扎中,钢筋骨架呈不稳定状态时,必须设临时支撑架。钢筋骨架未形成整体且稳定前,严禁拆除临时支撑架。

3.模板及其支撑体系应进行施工设计。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施工阶段荷载的要求,井制订支设、移动、拆除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支设完成后,应进行检蠢、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4.使用模板台车和滑模时,应进行专项设计,规定相应的安全操作细则。

5.浇筑侧墙和拱部混凝土应自两侧拱脚开始,对称进行。每仓端部和浇筑口封堵模板必须安装牢固,不得漏浆。作业中应配备模板工监护模板,发现位移或变形,必须立即停止浇筑,经修理、加固,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五)监控量测与施工信息反馈。

(六)当监测数据超出现预警标准或现场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按规定预警并启动应急方案,进行工程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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