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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措施

发布时间:2017-08-29
为了加强夜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夜间施工措施。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夜间施工措施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夜间施工措施:


1、成立夜间施工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夜间施工质量安全及各项协调工作,保障夜间施工顺利开展。


2、根据现场情况,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噪音小的工作,避免影响邻近居民休息。当因工程需要连续施工时,应提前征得居民的谅解。


3、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能满足夜间施工需要,并准备备用电源。在深坑、陡坡等危险地段应增设红灯标志,以防发生伤亡事故。拟采用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固定布置在场地适当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4、对于工期不紧(非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5、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无法避免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做好计划和各项保障性准备工作,特种夜间作业按要求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手续。


6、工人进行夜间操作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排安全员跟班作业。


7、夜间施工的工人挑选年轻力壮,白天得到充足休息的人员。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8、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各道工序夜间施工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


9、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戒灯等标志,标志牌具备夜间荧光功能,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10、夜间施工必须事先向周边居民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11、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12、做好机械保障,及时对机械进行检修,使其能够保证24小时作业的要求,对不能满足要求的机械进行更换。配备夜班通勤、巡查车辆。杜绝夜间夜间施工沟通不流畅的现象。


13、所有夜间值班人员必须保证睡眠时间,不得连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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