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泥工业发展保障条件有哪些呢,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一)国家经济政策对水泥工业的影响
1、长期宏观政策2003年我国实现了人均GDPl000美元的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在此基础上,“十六大”明确提出的“到2020年,GDP要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基本实现工业化”,“城镇人口的比重较大幅度提高”,“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等战略发展目标,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大空间。根据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当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经济将进入持续快速增长期,由此判断我国国民经济在2020年之前仍将以较高的速度发展。这一阶段中,我国城市化、工业化、国际化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将大大提高,从而拉动包括房地产、水泥在内的相关产业发展。
我国城市化发展水平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与工业化发展水平,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综合实力提高的“巨大瓶颈”。资料显示,每年可能有1000万—1200万人口从乡村转移到城市。城市化战略目标的实施必然产生对水泥这一不可替代的重要原材料的需求。考虑到我国的人均耕地稀少,工业化和城市化只能通过提高城市土地的容积率来实现。同时,由于我国水泥工业完全可实现自我发展,因此人均水泥的消耗可能比世界平均水平要高。我国中长期宏观经济形势将支持我国水泥工业长期、稳定、科学地发展。
2、近期宏观调控政策2003年,我国全社会投资较2002年增长26.7%,上升了10.6个百分点,为1995年以来的最高增速。投资的快速增长,对推动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改变城乡面貌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一些地方盲目和过度投资的问题、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问题已对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针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中的一些问题,特别对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投资增长过快的问题,2003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这些措施的出台是非常及时的,也是必要的,是指导今后开展工作的根本。
仔细研究出台的一系列措施,不难发现,国家并没有对近2年来水泥行业的发展采取“制止”的态度,而是提出“防止水泥盲目投资加快结构调整”,“支持加快发展新型干法水泥,重点支持在有资源的地方建没4000t/d及以上规模新型干法熟料基地项目”。可见今后发展大型先进技术,加快结构调整是今后我国水泥工业发展的主基调,但从实际执行的情况看,今后1-2年,我国水泥工业的发展会受到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紧缩金融政策的影响,新建项目贷款难度加大,融资成本有加大的可能。2004年,我国将实行包括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减少新增贷款在内的适度从紧的金融政策。计划全年贷款增长目标为新增贷款人民币2.6万亿元,比2003年的2.99万亿元减少3900亿元。同时,调高了水泥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从短期看,水泥工业会受到一定影响,但从长期看,对限制将水泥产业作为短期谋利的投机行为将起到一定抑止作用,有利于规范运作的大型企业发展。
从实际执行的情况看,由于对水泥工业的现状及今后发展方向缺乏了解,部分地区出现了对所有新上项目一律停止贷款的现象,带来的金融方面及对产业造成的消极后果也逐渐凸现。近年来我国水泥工业的发展真正依靠国家投入的并不多。2003年水泥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809亿元,当年完成303亿元,其余结转到2004年。资金使用比例为:预算内资金1.3%,银行贷款31.5%,利用外资4.2%,其它来源6%,企业自筹资金比例达57%,远高于对水泥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35%的要求。项目风险的主要承担,者是企业,银行的融资风险不大。过度控制有违国家的初衷,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无论对企业还是金融部门都是无益的。
2)严格的土地审批政策将有助于水泥工业的结构调整。2004年4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清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2004年5月中旬,国家七部委又联合发布了《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对违反国家政策,不符合环保规定、不符合城市规划和违背项目审批程序的在建项目停建、缓建。
2003年,全国水泥工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的64%集中在华东,特别是浙江、苏南和皖南地区,大量的民营资本进入水泥行业,盲目决策和投资的现象十分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土地规划、不符合环保规划要求、违背基建程序的建设项目具有一定的比例。这类项目中的绝大多数为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立窑、小规模预分解窑等。
3)严格的环保政策有利于大型预分解窑生产线的发展。重新修订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要求:在2006年1月1日之前,现有水泥生产线将执行100mg/Nm3的粉尘排放标准,之后需执行50mg/Nm3的排放标准;今后新建的水泥生产线执行50mg/Nm3的排放标准。
水泥工业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粉尘污染。2001年水泥工业粉尘排放量505.7万t,占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51.03%。
我国水泥工业中,只有预分解窑和预热器窑的粉尘排放能够达到100mg/Nm3.近年投产的5000t/d熟料预分解窑生产线完全可达到50mg/Nm3排放水平,但由于数量少(生产能力约8000万t)与庞大的落后窑型相比(仅普通立窑产量就达到35000万t),其环保效果微不足道。
新标准实施后,占水泥总产量70%左右的落后生产工艺将逐渐被淘汰,4000t/d熟料以上的大型预分解窑生产线将得到更大的发展空间。到“十五”末期,若按全部达到50mg/Nm3的排放标准计算,则水泥工业每年粉尘排放量为100万t,仅为2003年排放量的15%左右。因此,从环保角度看,建设大型顶分解窑生产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是减少我国水泥工业粉尘污染,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由之路。
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决定的出台,对统一各方的思想将起到重要作用。首先,确定了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其次,加强和改善投资的宏观调控,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等调控方式,建立企业和政府有关部门自我激励、自我约束的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第三,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有利于消除产生投资盲目扩张等问题的体制性根源,增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活力和动力。无疑这将十分有利于今后我国水泥工业的健康、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