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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防雷等级

发布时间:2015-06-26

一、最新建筑物防雷等级资质标准

一级防雷建筑物

(1)具有特别重要用途的建筑物.如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档案馆,大型博展建筑;特大型,大型铁路旅客站;国际性的航空港,通讯枢纽;国宾馆,大型旅游建筑,国际港口客运站等.

(2)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3)建筑单位高度超过100m

二级防雷建筑物

(1)重要的或人员密集的大型建筑物.如部,省级办公楼;省级会堂,档案馆,博展,体育,交通,通信,广播等建筑;大m商店,影剧院等.

(2)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3)19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50m的其他民用建筑物.

(4)省级及以上的大型计算机中心和装有重要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三级防雷建筑

(1)当年计算雷击次数大于等于0.5次时,或通过调查确认需要防雷的建筑物.

(2)建筑群中最高或位于建筑群边缘高度超过加m的建筑物口

(3)高度超过15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在雷电活动较弱地区(年平均雷暴日不超过15天)其高度可为20m及以上.

(4)历史上雷害事故严重地区或雷害事故较多地区的重要建筑物.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建筑物防雷等级”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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