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项目工程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2、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时,遵守和执行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职工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工程的生产相结合。3、参加经理部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和实施重大隐患整改方案。4、组织学习、推广安全生产、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5、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6、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7、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8、本工程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火灾、中毒、爆炸或在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9、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10、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