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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9-03-13

“建设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是一种特定形式,它的特点市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动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广泛开展建筑安全宣传教育,加大建筑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专项治理的目标,近年来,我市建设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紧紧围绕省、市安全管理工作方针和政策,结合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作业标准,重点对建设施工现场的“高处坠落、临时用电、大型设备、脚手支撑、基坑围护、拆除工程施工”等五个多发性事故领域进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初显成效

近年来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成效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市建筑业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近年来基本建设规模剧增,建筑施工总量达2000万平方米以上,占去年施工总量的150%以上,而安监人员,不增反减,使本来就显得力不从心的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严重的超负荷运行状态;我市行政区划调整以后,个别乡镇在建筑安全管理上曾经出现过管理的盲区或真空;今年夏季持续高温,建筑业遇到了五十年一遇的特殊气候,由于野外露天作业的客观需要,为抢工期,争速度,高温施工难免对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的难度;一些企业信用管理差,不诚信,不守信,压价、让利、恶性竞争等导致了安全投入的严重不促,防护不到位,设备陈旧落后,安全隐患丛身等现象。如此情况下,通过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使全市建筑也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2、由于抓住了大型设备持证装、拆和备案、验收后挂牌使用等重要管理环节,使全市建筑业没有发生一起起重设备倒坍事故,与去年发生二起事故相比有明显下降。

3、由于抓住了深基坑围护结构方案的论证和审批工作,使全市各大型深基坑基础工程没有发生重大坍塌事故。

4、由于全面深入地贯彻建设部JGJ59-99强制性标准的落实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贯彻,强调了大型模板脚手系统的方案审批、搭设验收等工作,在全市没有发生大面积脚手及模架系统的坍塌事故。

二、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建筑主管部门尽管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但建筑工地事故死亡率没有降低。据统计,全市建设系统事故死亡数为27起,属建筑业统计口径的上报数为12起,从建筑业12起事故案例分析,县、区以下级发生的死亡事故数为10起,占事故发生总数的83%;意外性事故为1起,占事故发生总数的 8.3%,从事故原因分析,高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占了发生事故的80%以上。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发生事故虽然有其偶数性,但只要各地、各级从主观因素上加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防护设施充分到位,控制事故的发生则有其必然性。因此,导致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率迟不降低的关键原因就是个别领导或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视意识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有的领导虽然自身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很高,但安全管理责任没有逐级分解,或没有落实到底;还有一些企业或个别项目经理重经营轻管理,重效益轻安全,重进度轻投入,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营和效益的关系,对安全事故存在侥幸心理。从而导致了一线人员安全知识的贫乏和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差的问题出现。

三、继续推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思路

针对当前建筑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活动还必须继续向纵深推进,主要思路是: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安全管理责任切实落到实处。首先要加强各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在继续推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的活动中全面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层层分析各级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认真分析每一起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充分吸取事故教训,真正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其次要组织交流和研讨,以确保各级各部门对事故情况的全面了解,从事故中吸取血的教训。要把事故发生数作为衡量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是否取得明显成效的考核标准。

2、加强宣传,务实培训,把安全教育的内容真正落实到一线作业人员。在继续推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活动中,要把安全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素质作为基本支点来搞。一是要加强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岗位技能证书持证率的考核,不符要求的要督促其培训,确保专业承包类企业的持证率达到100%。二是要组织好项目经理安全教育培训,经常组织专题安全知识强化教育。三是要认真总结安全月、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有效措施和办法,通过通报和交流等形式予以推广。

3、严格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及规范的贯彻落实,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井子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公布的标准规范作为施工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目前我是施工现场硬件不到位的问题。

4、严格执法,部门联动,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现象。在继续推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的活动中,要根据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安全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和《项目经理扣分办法》等管理制度,结合利用企业信用手册的“不良行为”记载和企业资质就位、年检、网上公示等措施严格施工企业的市场准入,要继续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施工现场违反安全强制性规定的现象,对现场管理差、设施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不负责任的工地坚决予以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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