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在职权范围内对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以及环境、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进行组织、指导、督促、监督和检查。(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指导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3)参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查。组织、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4)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5)参加定期安全检查,经常巡视施工现场,制止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其实施进行跟踪验证。(6)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掌握安全动态,并做好记录,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台账。(7)参与施工现场管理和对文明施工的监督,注重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8)加强劳动保护,督促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预防职业病。(9)负责事故管理,组织、指导施工现场的安全救护,参与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10)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