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履行监理安全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监理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1、公司工程监理部和总师室负责对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和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公司总经理室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2、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监理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监理人员履行监理安全责任的工作和管理水平进行检查。3、公司负责安全监理工作检查部门应每季度分别不少于一次组织对监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并与年度考核挂钩。4、监理机构监理员每天应不少于二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每天应不少于一次、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应不少于四次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同时总监理工程师每二周要组织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专项安全检查。5、总监理工程师对专项安全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题会议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