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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基础验槽记录填写要求

发布时间:2019-03-15

根据《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附录A的规定,所有建(构)筑物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并形成验槽记录。

施工验槽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

(1)工程地质条件复杂,详勘阶段难以查清;

(2)开挖基槽发现土质,土层结构与勘察资料不符;

(3)施工中边坡失稳,需查明原因,进行观察处理时;

(4)施工中土受扰动,需查明其性状及工程性质时;

(5)为地基处理,需进一步提供勘察资料时。

天然地基基础验槽检验要点:

(1)核对基坑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

(2)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

(3)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性状。必要时应绘简图标明其位置深度标高等情况;

(4)核查钎探质量。包括钎探点布置的数量,位置,钎探深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形成钎探点布置图及钎探记录。

大直径挖孔桩基础验槽要点:应有专人进入孔内,对成型尺寸,持力层岩土性质,有无虚土进行检查。当发现与勘察资料不符时,应对异常之处进行施工勘察,重新评价,并提供处理的技术措施。

填表要点:

⑴验槽部位应按实际检查部位填写。若分段,则应按轴线标注清楚。

⑵验槽内容应附上钎探记录和钎探点平面布置图。⑶对进行地基处理或施工勘察的基槽,应再形成新的地基验槽记录,在验槽内容栏,要将施工勘察结论及地基处理的洽商编号写明,地基处理的技术措施描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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