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千秋大业,搞建设功在当代,泽被子孙。建设工程质量,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城市的品位和形象,确保工程质量是建设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所有有关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和职工的重大责任。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工程质量,时时告诫我们要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作为主管建筑业工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更要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认真态度,扎扎实实地抓好工程建设质量,让全市人民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原因
工程质量是个系统工程。工程质量问题突出表现在: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差,基础资料不完善;工程设计不合理、违反科学;工程材料假冒伪劣严重,以次充好;施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等。从当前看,各地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原因很多,有社会原因,也有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有的因为玩忽职守,有相当多的重大事故背后有严重的腐败行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领导缺乏质量意识,措施不力;二是项目管理混乱、违反法定建设程序;三是招投标法规不健全,运作不规范;四是工程监理制度形同虚设,监理问题突出;五是腐败现象严重,资金大量流失。这些问题严重扰乱了建设市场的混乱,又为腐败行为提供了条件和土壤,为各种蛀虫提供了可乘之机。
如何有效地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对于工程质量,中央关注,人民关心。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的利益,是建设系统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做好这项工作,要靠制度保证,靠科学技术,还要靠过硬的队伍。”为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管理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提高工程质量作为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
(一)首先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质量问题搞得好,国泰民安,搞不好,人命关天。我们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树立对国家、对人民、对后代高度负责的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质量问题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系统进行一次深入的质量教育,进一步认识确保工程质量的重大意义,组织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一次全面的普法教育,使之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不出质量问题。
(二)规范建筑市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问题是建设市场的集中反映,也是建设市场混乱的必然结果。抓工程质量必须从规范建设市场入手,这就抓住了源头,抓住了关键。一是坚持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资质审查关。对咨询、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执业人员的素质从严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但要对乙方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还要对甲方的资格严格把关。二是坚持和完善招投标制度,认真执行有关招投标的管理规定。这是运用市场竞争机制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措施。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要通过竞争,择优录用。在招投标工作中,必须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优质优价的原则,要靠市场的调节来带动和提高工程质量,严禁搞行业和地区保护。要切实加强招投标后期的管理,坚决杜绝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禁止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建筑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完成,确需进行部分工程分包的,必须经发包单位认可,但严禁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单位,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