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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办安全职责

发布时间:2022-03-15

⑴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⑵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⑶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⑷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⑸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⑺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⑻负责职工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和职业病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⑼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并负责组织鉴定伤情。⑽负责宣传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⑾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⑿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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