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明环保施工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省建委《广东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招标文件及业主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特点,我司特制定出适合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力争在文明施工中再创佳绩。
二、文明环保施工领导机构
为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我司将专门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总经理、主管生产(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及公司其他党、政、工、团和工程部主要领导组成,全面指导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转达上级有关文明施工管理的精神,并落实公司月检制度。
三、文明环保施工督促机构
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我司还将成立“工程文明施工稽查小组”, 成员由公司主管生产(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及公司党、政、工、团和工程部主要领导组成,对本工程文明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稽查小组”属于机动组,对本工地文明施工进行不定期、突击式检查,并严格执行公司及有关部门文明施工的制度。
四、文明环保施工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各施工分区负责人组成,负责本标段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并实施周检制度。小组内设专职文明施工督导员,全面负责监控本标段的文明施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