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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工程中的悬空作业,应遵守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17-10-16

施工现场,在周边临空的状态下进行作业时,高度在2m及2m以上,属于悬空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的法定定义为:“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因此,悬空作业无立足点,必须适当地建立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方可进行施工。

对悬空作业的另一要求为,凡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架、吊篮、平台、塔架等设备,均必须经过技术鉴定的合格产品或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合格后,方可采用。

门窗工程的悬空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安装和油漆门、窗及安装玻璃,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料未达到强度时,严禁手拉门、窗或进行攀登。

(2)高处外墙安装的门、窗,无外脚手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体上。

(3)进行各项窗口作业,不准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挂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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