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确保设备持续过程能力处于完好状态,实施对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巡回检查制度,规定如下:一、各项目部设置的机械管理员应对现场施工的机械设备实行巡回检查,检查人员应是具备机械安全常识、有实际经验经过培训的机械管理员。二、机械操作人员应每日进行例行保养检查,认真做好记录。检查人员应每月对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巡回检查一次。总承包相关部门应不定期到施工现场抽查各项目部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状况。三、按月填写机械设备巡回检查表,上报项目部相关部门。四、为使现场巡回检查制成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隐患的长久制度,其检查标准应参照优良设备检查标准,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操作人,限令其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报项目部负责人,直至隐患排除。五、巡检内容:机容,机况,附件备品,工具,各种资料,保养,修理,安全等六、巡检范围:所投入本项目工程内的施工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