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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8-17
那么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有哪些呢,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
1.产业基地应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实施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向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发展报告并接受检查。
2.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产业基地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3.住房城乡建设部对产业基地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计划安排的完成情况等进行抽查,通报抽查结果。
4.未完成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的产业基地,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当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产业基地认定。
5.住房城乡建设部定期对产业基地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合格的继续认定为产业基地,评估不合格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其产业基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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