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程序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以供参考。
1、工程结算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每项合同所对应的工程施工完成后,包括总包、所有分包、材料设备等,都要进行四方验收。
2、四方验收时除签发合格证书外,还应制作表格对应合同进行验收,明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增减情况,并经乙方、监理、甲方工程、预算人员签认。
3、每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结算,乙方汇总整理所有结算资料,上报监理及甲方。
4、监理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资料必须完整齐备符合竣工资料的验收要求,审核结果反馈给甲方乙方。
5、甲方预算原则上应该自己审核,如果招标时的工程量清单由咨询公司编制则可以由该公司负责审核,甲方预算及工程人员配合完成结算工作。
6、甲方初步审核后,与乙方进行核对谈判,重大分歧汇总上报常务副总经理解决。
7、双方核对达成一致后,甲方写出书面材料汇报结算情况及最终结果,经同意后在结算书签发书面意见。
8、结算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结算付款申请,预算审核后,由常务副总经理签发交财务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