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钢铸件的品种、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的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检验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国外进口钢材;钢材混批时;板厚大于40㎜;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的缺棱。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及百分尺检查,有疑义时作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气割或机械剪切的零件,需要进行边缘加工时,其刨削量不应小于2㎜。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工艺报告和施工记录。
吊车梁和吊车桁架不应下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构件直立,在两端支承后,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
钢结构外形尺寸主控项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50205-2001)附表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钢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