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建筑业企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现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标准、规范制定。
第三条 评审工作应严格标准,实事求是,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是我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负责组织实施我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 按照本办法,对申报的工程进行过程中初评,每年年底组织一次专家评审,评审出的优质结构工程原则上不超过150项。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的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述房屋建筑,都可依据本办法申报评选:
(一)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二)单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
(三)住宅小区组团工程(以施工标段划分),总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以上;
(四)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
(五)不具备上述规模,但施工技术先进、质量突出或者影响力较大的工程,经市质监站同意,也可参加优质结构工程奖的评选。
第七条 评选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二)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三)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四)施工技术资料齐全、真实,审签手续完备;
(五)基础、主体结构抽样检测合格;
(六)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完成工程结构验收、主体质量验收。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得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奖:
1.原有建筑物改建工程;
2.经过加固补强的工程;
3.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工程;
4.在申报、评审、公示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
5.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
6.不符合本评审办法有关规定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及评审程序
第九条 参评市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在基础施工阶段,到市质监站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条 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奖应提交一份下列资料:
(一)《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申报表》(见附件1);
(二)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施工总承包合同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总承包单位公章);
(四)结构工程创优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技术质量保证措施;
(五)反映申报时工程进度的全景照片一张。
第十一条 市内三区工程的申报资料直接报送市质监站;其他区(市)工程的申报资料由工程所在地区(市)质监站审核通过后,再报送市质监站。市质监站对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工程进行登记并报负责人审核同意,列入年度市优质结构工程创优台账。
第十二条 市质监站受理申报后,负责确定优质结构初评小组,按照申报单位的初评申请及时组织工程初评。
第十三条 评审程序
(一)工程初评
1.工程初评前,申报单位应按照策划的初评节点及时填写《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现场初评申请表》(见附件2),报市质监站登记后,方可办理现场初评检查。
2.初评小组依据《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现场评价标准》(见附件3)的相关规定,从基础阶段开始跟踪初评把关,工程施工过程初评检查由初评小组具体实施,各区、市质监机构安排专人配合工作。
3.工程初评的现场检查不少于两次,在主体结构完成二分之一层数(或主体工程量一半)前应进行第一次初评;主体结构工程完成后,装饰工程施工前应完成最后一次初评;对于分段验收分段装饰施工的工程,应根据情况分段申请、分段初评,初评检查及主体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分段装饰施工。
4.年度内结构工程所有现场初评结束后,进行工程初评分数汇总整理,按初评的平均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初评推荐工程。初评小组按《房屋建筑优质结构质量综合评审表》栏目填写后,将该表报送市质监站办公室。
5.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及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工程,将执行一票否决,撤销其参评资格。
(二)工程评审
1.各申报单位应对年度内本单位已通过初评的工程编制汇报材料,于当年12月25日前报市质监站,审议通过后,提请评审专家评审。
2.市质监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各初评小组向评审专家汇报工程初评情况及结果,评审专家根据工程初评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结果,同意票数占参评专家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工程当选。
3.市质监站将年度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结果,报送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审批,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对外公布。
第四章 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 获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项目,由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授予申报单位获奖证书;同时对工程各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彰。质量较突出的工程将推荐申报省优质结构工程杯奖。
第十五条 对获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申报单位、各参建单位及有关人员,将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加分。
第五章 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七条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章守法。对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销其评审资格,直至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未获得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工程,不推荐参评省优质结构工程杯奖,不得申报“青岛杯”、“泰山杯”、“国优工程”、“鲁班奖”等各级工程类奖项。
第十九条 评审结果公布后,凡经举报、投诉或后期建设发现结构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由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撤销其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称号,收回工程获奖证书。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青岛市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青建质字[2000]3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申报表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制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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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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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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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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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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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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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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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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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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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劳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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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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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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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年 月 日 |
计划完工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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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况介绍 |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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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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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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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所在区、市质监机构审查意见
区、市质监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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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机构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2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现场初评申请表
No.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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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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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区(市) 路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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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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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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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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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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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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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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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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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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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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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完 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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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 抽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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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推荐意见 |
基础/主体是否按照审 查通过的设计文件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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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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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申报意见 |
该工程基础、主体按照标准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自评合格并通过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基础、主体结构质量水平达到优质结构工程奖标准,现申报现场初评。
项目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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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机构评价意见 |
结构技术资料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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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主体 施工质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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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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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推荐意见 |
项目总监: 企业技术负责人: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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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推荐意见 |
项目负责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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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 质监工程师 评价意见 |
结构资料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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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主体 施工质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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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是否发生质量 不良行为或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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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推荐 |
土建质监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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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质监 机构意见 |
区市质监机构负责人: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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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 机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
注:报奖工程在现场初评前,由施工单位报市质监站审核。
附件3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现场评价标准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的质量评价内容,依据《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奖评审办法》的规定,结合设计功能要求和工程规模、专业技术特点,主要评价分为四个评价部分:质保体系及技术资料、钢筋工程、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现场实测。
计分方法:每个部分采用100分制,各部分权重值分配见表1-1,四个部分的实得分总和即为工程总评得分。
表1-1 市优质结构评价各部分权重值分配表
序号 |
名称 |
权重值(分) |
1 |
质保体系及技术资料 |
25 |
2 |
钢筋工程 |
20 |
3 |
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 |
35 |
4 |
现场实测 |
20 |
申报青岛市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应在工程初评和评审检查时,依照本标准进行评价,其总评得分应达到85分及其以上。见附表1。
1 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资料评价标准
1.现场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1.1 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应齐全、到位,与项目的规模、结构专业特点相适应,并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质量保证体系应有效运行。
1.2 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控制制度、进场验收制度、抽样检验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1.3 具有健全的工序自检制度、工序之间交接检制度、施工过程的抽查制度、重点部位的检查制度以及完工后的质量检验制度等。
1.4 岗位责任制度、质量例会制度、奖罚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2.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
施工现场应具有该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现行规范、标准和标准图集等。
3.钢筋(材)、水泥、预拌砂浆、砌体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
3.1检查结构用钢筋(材)、水泥、预拌砂浆、砌体、防水材料、外加剂、砂、石、集料等,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单,并经检验(试验)合格。
3.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钢筋应使用牌号带“E”的钢筋,并委托检测机构对“强屈比”、“屈标比”、“伸长率”、“重量偏差”参数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报告明确以上参数的检测结论。
3.3水泥检验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等指标进行检测,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凡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不符合要求时,本批次水泥直接判定为废品,其他指标不合格可进行复验。当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4施工现场建材(产品)应提前进场,严禁“未检先用”。
4.钢筋连接工艺检验及施工检验报告
4.1在工程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对每种牌号,每种规格至少做一组试件,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4.2 闪光对焊接头的质量检验执行见证取样送检规定, 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个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
4.3 电渣压力焊接头的质量检验执行见证取样送检规定,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4.4 钢筋机械连接开始前,应对不同钢筋生产厂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更换钢筋生产厂时,应补充进行工艺检验。
4.5机械连接接头的现场检验应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应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应作为一个验收批。
4.6 直螺纹接头安装后应按验收批,抽取其中10%的接头进行拧紧扭矩校核,拧紧扭矩值不合格数超过被校核接头数的5%时,应重新拧紧全部接头,直到合格为止。
5.预拌混凝土合格证、坍落度记录、混凝土试块强度及评定
5.1预拌混凝土进场时,验收人员会同商砼厂家现场技术人员共同对混凝土进行交货验收,查验预拌混凝土的产品合格证、运输单、开盘鉴定、配合比、强度等级等,三方签字确认并形成验收记录。
5.2 每车预拌混凝土均应在交货地点检测坍落度, 施工、监理及生产厂家共同见证并形成记录。
5.3 在工程监理、商混厂家有关人员的见证下,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混凝土浇注部位(入模处)随机取样并制作一定数量的混凝土强度试件,试件接收记录三方共同会签。
5.4 从同一运输车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取样检测坍落度和制作强度试件,取样应在混凝土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min内完成,试件的制作应在40min内完成。
5.5 对坍落度、含气量、氯化物总含量不合格的混凝土,施工现场应拒收并退货。
5.6 混凝土的强度检验评定应按照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的规定进行。
5.7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5.8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乘折算系数1.10取用,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5.9 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但不应少于3组。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日志
6.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程序、内容和编制依据应符合有关规定,直接涉及结构工程的内容应符合实际,对结构工程施工具有合理的指导性。
6.2 施工方案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针对分部、分项重点工程、关键施工工艺或季节性施工等均有方案和技术措施。施工方案对项目任务、施工部署、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材料、质量等具体内容,均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6.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订完成后,首先应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然后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并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需作较大的变动,应重新报审。
6.4 工程日志填写不允许有空白项;填写内容包括:
(1)施工简况:应记录施工项目形象进度、施工负责人、技术、安全负责人;
(2)施工进度:应记录当日完成工程的部位、具体工程数量;
(3)材料、设备进场及使用情况:当日进场设备、材料需记录,并记录材料使用在何部位;
(4)材料、设备检测或送检情况:进场材料需送试验室的应记录清楚,并检查其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写明有哪个监理见证、取样人是谁取样;不需送试验室,现场应检验其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
(5)主要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情况: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正常与否;
(6)技术交底情况:当日作业内容技术交底,写明交底人,接受人,交底内容;
(7)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情况及验收工作记事:每个检验批均需检查,写明检查验收情况,合格与否,符合不符合设计及施工质量规范要求,应写明规范名称及编号;
(8)监理指令或通知情况:记录当日监理对工程质量情况的指示或通知;
(9)上级或其他单位质量检查情况及指令:记录建指、监理、质监机构等单位对工地质量检查情况;
(10)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报检及验收情况:记录当日报验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情况;
(11)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情况:当日的设计图纸变更情况;
(12) 其它需要记录的内容。
7.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交底记录
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钢筋)、洽商、交底资料,应符合程序,各方签认手续齐全,记录完整。如施工图设计出现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审图程序。
8.钢筋隐蔽验收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监理旁站记录、检验批等
检查各项验收记录,内容应齐全,结论应明确,签订手续应完整,日期交圈,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验收依据应准确,参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
9.桩基资料、钢结构资料
9.1 桩基资料包括:桩基专项施工方案,定位放线记录,施工记录,原材料合格证、复验报告,商品混凝土资料,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及强度判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桩位偏差统计表,分部(子分部)验收记录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桩基检测报告,竣工报告,桩位竣工图等。
9.2 钢结构资料包括:企业资质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测量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原材料及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焊缝探伤检测报告,涂层膜厚检测表,防火涂料试验报告,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屋面防水记录,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变形检验报告,施工日记,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体验收自评报告,验收报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10.地基验槽、地基验收、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结构抽检报告
检查各项验收记录,内容应齐全,结论应明确,签订手续应完整,日期交圈,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验收依据应准确,参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
11.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资料评价和得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技术资料的检查评价应逐项对每个检查项目进行核查。
11.1 质保体系健全且检查内容全部符合要求,该项目评价为“好”,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100%;
11.2 质保体系基本健全,实施结果基本符合要求,或涉及功能和安全的资料全部符合要求,其余的资料基本符合要求,该项目评价为“一般”,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80%;
11.3 质保体系不健全或涉及功能和安全的资料有不符合要求的,或存在造假、缺项等情况,该项目评价为“差”,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0%。
各检查项目的实得分总和除以应得分总和,再乘以质保体系及技术资料的权重值,即为质保体系及技术资料评价得分。质保体系及技术资料评价打分表采用附表2。
2 钢筋工程评价标准
1.受力钢筋的弯钩及弯折
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1)HPB300级钢筋末端应作180º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º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º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4)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中的相关规定。
2. 箍筋及拉结筋的弯钩形式
2.1 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节第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º;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应为135º;
(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2.2 柱、剪力墙拉结筋制作时,一端制作成135º弯钩,另一端制作成90º弯钩,安装完以后,再用小扳手将90º一端的弯钩的弯至135º。
3. 钢筋的接头设位置及同一连接区段受力钢筋接头规定
3.1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3.2 同一连接区段受力钢筋接头规定:
(1)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2)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2.1)。
图2.1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积百分率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3.3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4.钢筋接头的观感质量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观感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点焊焊点:焊点处熔化金属均匀,无裂纹、多孔性缺陷及烧伤。焊点压入深度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
(2)对焊接头: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º;钢筋轴线位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2mm。无横向裂纹和烧伤,焊包均匀;
(3)电弧焊接头:帮条沿接头中心线的纵向位移不大于0.5d;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º;钢筋轴线位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3mm;焊缝厚度不小于0.05d,宽度不小于0.1d,长度不小于0.5d。焊缝表面平整,无凹陷、焊瘤。接头处无裂纹、气孔、夹渣及咬边;
(4)电渣压力焊接头: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º;钢筋轴线位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2mm。焊包均匀,无裂纹及烧伤;
(5)埋弧压力焊接头:接头处弯折不大于4º;焊包均匀,钢筋无烧伤、咬边;钢板无焊穿、凹陷;
(6)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外观质量检验的质量要求、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各类型接头的技术规程规定。
5. 重要节点部位的箍筋加密
(1)柱端取截面高度(圆柱直径),柱净高的1/6和500mm三者的最大值。
(2)底层柱柱根不小于柱净高的1/3;当有刚性地面时,除柱端外尚应取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有地下室时,底层柱为一层柱)。
(3)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和因设置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取全高。
(4)柱纵筋绑扎区加密。
(5)框支柱,取全高。
(6)梁端箍筋加密范围: 加密范围从柱边开始,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箍筋加密长度为2倍的梁高,二、三、四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箍筋加密长度为1.5倍的梁高,切均要满足大于500mm。
(7)悬挑梁全段加密。
(8)其它需要箍筋加密的部位。
6.钢筋工程施工观感质量
(1)钢筋的绑扎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缺扣、松扣的数量不超过应绑扣数的10%,且不应集中。
(2)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的箍筋及梁上有集中荷载处的附加吊筋或箍筋,不得漏放。
(3)柱根部第一道箍筋和墙体第一道水平筋应放在离结构结合边缘50mm以内。
(4)具有双层配筋的板和墙,应要求设置撑筋和拉钩。
(5)悬挑结构负弯矩钢筋应保证到位,并采取防止踩压措施。
(6)钢筋保护层的垫块强度、厚度、位置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正确、固定可靠,孔洞周边钢筋加固符合设计要求。
(8)暗梁、暗柱钢筋配置正确。
7. 钢筋工程的评价和得分
钢筋工程的检查评价采取全面抽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点检查抽查作业层,检查不少于10个点,对每个检查项目进行评价。
(1)若检查点全部符合要求,该项目评价为“好”,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100%;
(2)若检查点不少于80%符合要求,其余的点基本符合要求,该项目评价为“一般”,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80%;
(3)若符合要求的点少于80%,或存在有不符合要求的点,该项目评价为“差”,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0%;
各检查项目的实得分总和除以应得分总和,再乘以钢筋工程的权重值,即为钢筋工程评价得分。钢筋工程评价打分表采用附表3。
3 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评价标准
1.检查工具
施工现场应具有砂浆稠度仪、混凝土坍落度筒、靠尺、激光测距仪等检查工具,并应有效运行。
2. 施工现场物料存放条件情况
2.1 水泥:水泥在贮存时应保持干燥,贮存水泥仓库的屋顶、外墙不得漏水,地面垫板要离地30cm,四周要离墙30cm,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且不同品种、标号的水泥应分别贮存,不得混杂。水泥存放期过长,由于空气中的水汽、二氧化碳的作用而降低水泥强度,在一般条件下,三个月后的强度约降低10-20%,时间越长降低越多,因此工地使用的水泥应坚持先到先用的原则。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2.2 钢筋:建筑工程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合格钢筋。钢筋原材料进场时,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进行进场复验,核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检查钢筋外观质量和重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钢筋原材料进场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
钢筋宜采用无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钢筋加工应在施工现场进行。确需委托外加工的,施工单位要与钢筋加工企业签订书面合同,钢筋加工企业要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加工,并对加工后的钢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要实行外加工钢筋检测制度,建立外加工钢筋进场台账,并按进场批次再次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钢筋运至施工现场后,必须按批分不同等级、牌号、直径、长度分别挂牌堆放,并注明生产厂家、等级、规格、批号、数量等,不得混淆,且在存放时应保留标牌。
钢筋应尽量堆入仓库或料棚内,在条件不具备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地质坚实的场地堆放,并做好必要的遮挡措施。堆放时钢筋下面要填以垫木、砖砌台等,使钢筋离地不少于20cm,以防钢筋锈蚀和污染。钢筋成品要按工程名称和构件名称,按号码顺序堆放,同一项工程与同一构件的钢筋要放在一起,按号挂牌排列,牌上应注明构件名称、部位、钢筋尺寸、钢号、根数、直径等,不得将几项工程的钢筋叠放在一起。
3.现场标养室及试块的标注
3.1 标养室温、湿度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和水泥砂浆试块标养条件为温度20±2℃,相对湿度95%以上的标准条件。
水泥混合砂浆试块标养条件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的标准条件。
3.2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应标注的内容为:工程名称、强度等级、试件代表的详细工程部位(楼层、轴线)、制作日期、养护方式等。
4. 搅拌站、计量设置、配比标志
4.1 严格控制砂浆的各种材料配合比,在搅拌机旁挂牌公布,并应设专人进行计量,计量均应采用重量比,计量误差不得超过规范的规定。
4.2 水泥砂浆采用机械搅拌时,应先向已转动的搅拌机内注入适量的水,再按配比将水泥和砂子先后投入,视其稠度再加入其余的水量;
水泥混合砂浆采用机械搅拌时,应先向已转动的搅拌机内注入适量的水,将砂子和石灰膏倒入搅拌机内,拌合约1分钟左右,再按配比加入水泥和其余的水,搅拌均匀,达到要求稠度。
4.3砂浆的搅拌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5. 混凝土露筋、孔洞、夹渣、蜂窝
5.1 混凝土不应有露筋、孔洞、夹渣等严重质量缺陷。
5.2 混凝土应振捣密实,每个检查件(处)的蜂窝面积:梁、柱上一处不应大于200cm²,累计不应大于400cm²;基础、墙、板上一外不应大于400cm²,累计不应大于800cm²。
6.混凝土的裂缝
混凝土构件主要受力部位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其他部位允许有少量不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裂缝,但其裂缝宽度不应超过0.3mm;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裂缝宽度不应超过0.2mm,且不应有通透性裂缝。
7.混凝土施工缝
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和设计要求,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接缝严密,无夹渣、裂缝等缺陷。
8.混凝土外形缺陷和外表缺陷
混凝土构件应基本无缺棱掉角、棱角不直、翘曲不平、飞边凸肋等外形缺陷和表面麻面、掉皮、起砂、沾污等外表缺陷。
9.填充墙砌筑质量、顶部侧砌、填塞
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墙砌筑完成并应至少间隔14d后,再将其补砌挤紧;或顶部预留3~5cm缝隙,钉入防腐木楔间距600mm,再填塞密实无收缩细石砼并压平。
砌体上的设备槽孔以预留为主,因漏埋或未预留时,应采取措施,不因剔凿而损坏砌体的完整性。
10.填充墙砌体灰缝厚度和宽度
填充墙砌体的灰缝厚度和宽度应正确。填充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正确。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应为8~12m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3mm~4mm。
11.填充墙砌体拉结钢筋或网片
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且一道墙不超过2处。
12.设备安装管线预留预埋
12.1 电线导管埋设要求:在混凝土内埋设的电线导管与混凝土表面的距离大于15mm,疏散照明线路的导管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导管在墙体上剔槽埋设时,应采用强度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5mm。
12.2预埋箱盒要求:预埋在混凝土内的箱盒,固定时平整牢固,标高坐标正确,与混凝土表面持平。箱盒内的填料清除干净,固定箱盒的圆钉去除。已返锈的箱盒内壁刷防锈漆。在砌体内预埋的箱盒,其箱盒口突出部分与抹灰面持平,且箱盒口周边有护角。
12.3墙体上埋设的电线导管及箱盒安装完毕。
13.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的评价和得分
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的检查评价采取全面抽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观感质量定点检查随机抽取一层,检查不少于10个点,对每个检查项目进行评价。
(1)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且检查点全部符合要求,该项目评价为“好”,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100%;
(2)现场检查基本符合要求,或检查点不少于80%符合要求,其余的点基本符合要求,该项目评价为“一般”,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80%;
(3)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或符合要求的检查点少于80%,或存在有不符合要求的点,该项目评价为“差”,其实得分为其应得分的0%。
各检查项目的实得分总和除以应得分总和,再乘以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的权重值,即为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评价得分。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评价打分表采用附表4。
4 现场实测评价标准
表4-1 混凝土结构的现场实测项目及检验方法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轴线位置 |
柱 |
8 |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
|
剪力墙 |
5 |
|||
垂直度 |
层高 |
≤5m |
8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5m |
10 |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
||
房间净高 |
±10 |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
截面尺寸 |
+8,-5 |
钢尺检查 |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8,-5 |
钢尺或者扫描仪器检查 |
||
表面平整度 |
8 |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
||
楼板厚度 |
+8,-5 |
钢尺检查 |
2. 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探测
2.1 在抽取的楼层中,混凝土结构抽取5件现浇板;有悬挑现浇板的工程另外抽取3件悬挑板;现浇板每件抽测6根钢筋。
2.2现浇板上部钢筋在距墙(或梁)不小于500mm处探测。
3. 现浇板厚度的检测
在抽取的楼层中,取10件现浇板进行检测。现浇板厚度应在在距墙(或梁)不小于500mm处检测。
4. 混凝土结构实测结果的评价和得分
(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的合格点率大于等于90%,且偏差值无超过允许偏差值1.5倍的点,评价为“符合”,该项目得满分;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的合格点率小于90%,或偏差值有超过允许偏差值1.5倍的点,评价为“不符合”,该项目不得分。
(2) 其它实测项目计算其总的合格点率,若合格点率大于等于80%,且最大偏差值不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则评价为“符合”,其实得分为合格点率乘以其应得分;若合格点率小于80%,或最大偏差值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则评价为“不符合”,该项不得分。
各检查项目的实得分总和除以应得分总和,再乘以现场实测的权重值,即为现场实测评价得分。现场实测评价打分表采用附表5。
附表1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质量综合评审表
工程名称 |
|
结构/层数 |
|
||||||
建设单位 |
|
建筑面积 |
|
||||||
施工单位 |
|
所在区市 |
|
||||||
监理单位 |
|
主体劳务单位 |
|
||||||
序号 |
评价项目 |
实得分 |
备注 |
||||||
1 |
质保体系及技术资料 |
|
|
||||||
2 |
钢筋工程 |
|
|
||||||
3 |
现场检查及观感质量 |
|
|
||||||
4 |
现场实测 |
|
|
||||||
工程总得分 |
|
||||||||
签 字 |
评审组组长 |
|
|||||||
|
|
|
|||||||
综合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
|
附表2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质保体系及
技术资料评价打分表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应得分 |
检查评价 |
实得分 |
备注 |
||
好 |
一般 |
差 |
|||||
1 |
现场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
5 |
|
|
|
|
|
2 |
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 |
5 |
|
|
|
|
|
3 |
钢筋(材)、水泥、预拌砂浆、砌体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 |
15 |
|
|
|
|
|
4 |
钢筋连接工艺检验及施工检验报告 |
10 |
|
|
|
|
|
5 |
预拌混凝土合格证、坍落度记录、混凝土试块强度及评定 |
15 |
|
|
|
|
|
6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日志 |
5 |
|
|
|
|
|
7 |
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变更、洽商、交底记录 |
5 |
|
|
|
|
|
8 |
钢筋隐蔽验收记录、混凝土施工记录、监理旁站记录、检验批等 |
10 |
|
|
|
|
|
9 |
桩基资料、钢结构资料 |
15 |
|
|
|
|
|
10 |
地基验槽、地基验收、基础及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结构抽检报告 |
15 |
|
|
|
|
|
检查结果 |
权重值:25分 应得分合计: 实得分合计:
质量控制资料评价得分==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
附表3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钢筋工程评价打分表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应得分 |
检查评价 |
实得分 |
备注 |
||
好 |
一般 |
差 |
|||||
1 |
受力钢筋的弯钩及弯折 |
15 |
|
|
|
|
|
2 |
箍筋及剪力墙拉结筋的弯钩形式 |
15 |
|
|
|
|
|
3 |
钢筋的接头设位置及同一连接区段受力钢筋接头规定 |
15 |
|
|
|
|
|
4 |
钢筋接头的观感质量 |
15 |
|
|
|
|
|
5 |
重要节点部位的箍筋加密 |
20 |
|
|
|
|
|
6 |
钢筋工程施工观感质量 |
20 |
|
|
|
|
|
检查结果 |
权重值:20分 应得分合计: 实得分合计:
钢筋工程评价得分==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
附表4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现场检查及
观感质量评价打分表
序号 |
检 查 项 目 |
应得分 |
检查评价 |
实得分 |
备注 |
||
好 |
一般 |
差 |
|||||
1 |
检查工具 |
5 |
|
|
|
|
|
2 |
施工现场物料存放条件情况 |
10 |
|
|
|
|
|
3 |
现场标养室及试块的标注 |
10 |
|
|
|
|
|
4 |
搅拌站、计量设置、配比标志 |
5 |
|
|
|
|
|
5 |
混凝土露筋、孔洞、夹渣、蜂窝 |
15 |
|
|
|
|
|
6 |
混凝土的裂缝 |
15 |
|
|
|
|
|
7 |
混凝土施工缝 |
10 |
|
|
|
|
|
8 |
混凝土外形缺陷和外表缺陷 |
10 |
|
|
|
|
|
9 |
填充墙砌筑质量、顶部侧砌、填塞 |
5 |
|
|
|
|
|
10 |
填充墙砌体灰缝厚度和宽度 |
5 |
|
|
|
|
|
11 |
填充墙砌体拉结钢筋或网片 |
5 |
|
|
|
|
|
12 |
设备安装管线预留预埋 |
5 |
|
|
|
|
|
检查结果 |
权重值:35分 应得分合计: 实得分合计:
钢筋工程评价得分==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
附表5
青岛市房屋建筑优质结构现场实测评价打分表
序号 |
项 目 |
允许偏差(mm) |
实 测 值 |
应得分 |
实得分 |
备注 |
|||||||||||
1 |
轴线位置 |
柱 |
5 |
|
|
|
|
|
|
|
|
|
|
15 |
|
|
|
墙 |
8 |
|
|
|
|
|
|
|
|
|
|
||||||
2 |
垂直度 |
层高 |
≤5m |
8 |
|
|
|
|
|
|
|
|
|
|
10 |
|
|
>5m |
10 |
|
|
|
|
|
|
|
|
|
|
||||||
3 |
房间净高 |
±10 |
|
|
|
|
|
|
|
|
|
|
15 |
|
|
||
4 |
截面尺寸 |
+8,-5 |
|
|
|
|
|
|
|
|
|
|
15 |
|
|
||
5 |
表面平整度 |
8 |
|
|
|
|
|
|
|
|
|
|
10 |
|
|
||
6 |
钢筋保护层厚度 |
+8,-5 |
|
|
|
|
|
|
|
|
|
|
20 |
|
|
||
7 |
楼板厚度 |
+8,-5 |
|
|
|
|
|
|
|
|
|
|
15 |
|
|
||
检查结果 |
权重值:20分 应得分合计: 实得分合计:
现场实测评价得分==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