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1.1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和《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意见》,制定本指南。1.2 本指南规定了全省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简称“双重预防”)的基本要求。1.3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GB 2893 安全色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20002.4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 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GB/T 23694 风险管理 术语GB/T 24353 风险管理 原则与实施指南GB/T 27921 风险管理 风险评估技术GB/T 28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要求GB/T 3300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3.1 城市城市运行体和省、市、县(区、市)、乡(街道)、村(社区)各级行政区域以及各类功能区。3.2 安全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失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3.3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3.4 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3.5 评估单元为方便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结合城市实际情况划分出的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特征界限的区域。3.6 安全风险评估以实现系统安全为目的,运用系统安全工程原理和方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已辨识的风险类别进行分析,判断系统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3.7 城市风险管控指各级政府从区域的角度,对辖区内各区域、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法人单位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及分级管理控制的全过程,不包括自然灾害、社会稳定、金融等领域风险管控,但应高度关注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4 基本规定4.1 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协调、推动本辖区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4.2 双重预防工作应坚持“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和指导性配套文件。4.3 应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持续改进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智能化,切实全面提高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和水平。4.4 城市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建立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数据库;——绘制城市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5 工作程序和内容5.1 基本程序城市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程序包括策划和准备、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流程见附录A。5.2 策划和准备5.2.1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5.2.1.1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周密安排部署,落实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5.2.1.2 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范围、具体目标、组织管理与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实施程序、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细化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协同工作职责,开展双重预防工作。5.2.1.3 城市各区域、各部门负责开展本区域、本行业领域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5.2.1.4 有关部门可组织相关专业机构或专家及其他相关力量,形成风险评估团队。5.2.2 人员培训和宣传5.2.2.1 应开展针对性的人员培训和宣传,以保证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和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5.2.2.2 应对评估团队成员进行培训需求分析,确定培训的内容、频次和保障措施,培训内容包括风险评估的方法、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及专业性要求等。5.2.2.3 应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风险管控工作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社会公众风险防控意识,提升风险管控能力。5.2.3 信息收集根据城市安全风险评估目标和方法的需要,进行信息收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政区域图、土地使用情况图、城市公共设施图(供电、燃气、给排水、供暖、交通、废弃物处理等系统);——建筑和人口分布;——历史事故及其分布;——自然灾害风险现状;——公共设施安全风险现状;——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现状;——工矿商贸等企业安全风险现状5.3 安全风险评估5.3.1 基本原则5.3.1.1 网格化原则。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以及数字化的平台,对城市行政管辖区域进行网格划分,将城市管理辖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全面覆盖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公共设施。5.3.1.2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各区域、各行业领域,摸清底数,选择适合的风险评估方法,力求对不同单位、行业和区域的风险定量化。5.3.1.3 分类分级原则。要调动各方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对不同区域、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源开展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5.3.1.4 整体性原则。在分类分级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利用风险可叠加性,实现各区域、各行业以及城市整体风险的评估。5.3.2 划分评估单元
5.3.2.1 划分评估单元时,应根据各城市自身特点,以区域自然条件、行业特点、危险有害因素分布及状况、便于实施评估为原则。5.3.2.2 评估单元的划分应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型场所、城市公共设施、交通、自然灾害引起的安全事故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等。5.3.2.3 可从多角度、多维度考虑划分评估单元。根据区域行业类型和产业现状划分的评估单元见附录B。5.3.3 危险源辨识5.3.3.1 在明确城市安全风险范围、信息收集的基础上,重点从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交通、公共设施以及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开展危险源辨识。5.3.3.2 危险源辨识应基于“全面、系统”的原则,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分析、列举该风险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情况,明确可能导致不利事件发生的原因、致灾因子、薄弱环节等,系统掌握各类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和分布状况,摸清危险源底数。5.3.3.3 在全面掌握危险源的基础上,应排查并预判区域可能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源,突出关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城市公共设施和中小学、商业区和居民区等的高度暴露人群。5.3.4 安全风险评估5.3.4.1 各类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评估应结合各类危险源的事故特点以及收集到的危险源信息,选择适用的定性、定量风险评估方法,对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并结合城市的安全监管模式和现有法规标准,针对各类危险源特点分别制定风险分级标准,确定风险大小。5.3.4.2 城市整体安全风险评估——区域内风险评估是将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从各类危险源一级的“点”的风险评估上升到区域一级的“面”的风险评估。在各区域各类危险源风险评估与分级的基础上,通过城市整体风险评估从整体的角度评估整个城市各高危行业的整体风险水平,分析各区域的风险构成。——城市整体风险评估应从行业和区域(即“线”和“面”)两个方面展开。在行业方面,利用可累加的风险指标,评估分析各行业在评估区域的危险性分布,明确各行业的高风险区和行业整体风险;在区域方面,通过各类风险源的风险评估,对不同区域各类风险源引发重大事故风险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叠加分析,评估各区域的重大事故风险构成和区域整体生产安全风险水平。以上是对“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介绍,更多内容请登录鲁班乐标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