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XXXX郴州XX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筹建处燃料资源部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1.2本标准适用于XXXX郴州XX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筹建处燃料资源部的安全工作。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集团制(2005)41号《中国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XX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95号
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在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燃料资源采购、供应负有全面组织与管理的领导责任。3.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指示和要求,根据筹建处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订实施本部门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及时纠正本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3.3根据燃料采购、运输、煤场管理、燃料费用结算的需要,组织编制、修订和完善有关相应的规章、标准和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保障秩序。3.4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电力生产方针,组织实施本部门下达的“两措”计划,并按时组织编制本单位的“两措”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5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并定期考试,协调各专业间的安全协作、配合关系,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3.6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并组织抢救,排除险情,指导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防止事故对策,并组织落实。对本部门所发生的生产事故负相应的领导责任。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XXXX郴州XX煤矸石综合利用工程筹建处主任、副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4.2本标准与《XX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