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装饰质保体系,坚持质量三检制、样板制、岗位责任制。
(2)装饰工程坚持按高级装饰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贯彻落实“严格把关”和“积极预防”相结合质量管理方法。
(3)坚持先明确验收标准、定样板、定材料、定做法,再施工。
(4)所有材料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及项目总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场,并执行材料验收标准,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进场使用。
(5)房间装修要先做样板间,经建设单位、监理认可后方可全面施工,特殊房间及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的装修项目,都应先编制工艺卡、放大样,并做好交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