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造价工程师要参与合同的管理。合同签订是造价控制的源头,签订合理可靠的施工承包合同 能从根本上控制造价。签订合同时,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明确合同范围、确定结算原则、价款调整方式及主要材料价格的确定方法。在合同签定后,要把补充协议及工作联系单作为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完整保存、登记入册。
其次,造价工程师要重视现场签证。现场签证部分是合同外工程造价增减的重要依据。在实际操作中,造价工程师应及时查看工程实施情况,就能避免一些不符合要求的签证单的发生。对有些隐蔽工程,要及时办理签证。比如,在土方工程中,有的现场达不到三通一平的条件就进场了,需要进行前期的场平工作,这就需要在开始场平施工前测定一个标高,也可利用地质报告的孔口标高,待场地平整完后再对现场测定一次标高,这样土方场平工程结算就有了明确的依据,这个标高也是交给打桩施工单位的进场标高。待桩基工程完工后,由于桩基施工的原因引起标高的变化,还需测定一个现场的标高,这就是土建施工单位进场的标高。待土建单位施工大部分完工后,绿化市政单位准备进场前又需测定一个标高,待最终工程完工,再测定一个标高,这也是绿化市政工程结算的依据。通过以上几个标高的实际测量,各个阶段的土方工程量一目了然,为将来结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节省了许多不合理的支出。还有各个工程的土方开挖形式,在合同签定阶段,通常按常规的情况考虑土方开挖,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土质情况,现场环境的限制和工期的要求,往往甲方会改变开挖形式,具体如何开挖的,都要实地测量,做到心中有底,才不至于到结算时,别人怎么画,你就怎么结。现场管理人员应就当时在现场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准确的测量、描述,办理签证手续,有的当时不办理,口头答应,事后靠追记,补办,这样可能导致现场发生的具体情况回忆不清,补写的签证单与实际不符,数据不准,在结算中扯皮。
再次,造价工程师要参与现场的设计变更。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图纸本身设计不完善,使工程无法施工。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而且应尽量提前实施这类变更,减少损失。因为一旦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作内容还需拆除,势必造成更大损失,为此,造价工程师应随时掌握造价变化情况。有的是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提出的变更,有的是为了增加造价,造价工程师都应坚持设计变更要经过甲方同意,光有设计院的变更单而无甲方签字的,结算时应不予认可。
最后,通过以上方面的现场管理,可以较好地控制工程造价,有效的节约资金,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也为工程结算顺利进行奠定坚实的基础,还能获取大量的工程数据资料,不断提高造价控制的水平。切实有效的造价控制,还必须从组织、技术、经济等方面采取措施,更应加强现场管理人员的“经济”意识,培养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合理控制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