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以及进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对重大作业项目和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审核以及实施过程控制,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承接施工的所有重大作业项目。
2引用标准/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家电网工[2003]168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建设部建质[2004]213号《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