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挖孔桩施工适用于桩径800~2000mm、桩深不超过25m的桩。
2.从事挖孔桩的作业人员必须视力、嗅觉、听觉、心脏、血压正常,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根据桩的直径、桩深、土质、现场环境等状况进行混凝土护壁结构的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4.施工前,总承包的施工企业应和具有资质的分包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合同中必须规定双方的安全责任。
5.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应对现场环境进行调查,掌握以下情况:
⑴地下管线位置、埋深和现况;
⑵地下构筑物(人防、化粪池、渗水池、坟墓等)的位置、埋深和现况;
⑶施工现场周围建(构)筑物、交通、地表排水、振动源等情况;
6.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承担施工的专业分包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程序、安全技术要求、现况地下管线和设施情况、周围环境和现场防护要求等。
7.人工挖孔作业前,专业分包负责人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8.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物资准备情况,确认符合要求,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施工材料充足,能保证正常的、不间断的施工。
⑵施工所需的工具设备(辘轳、绳索、挂钩、料斗、模板、软梯、空压机和通风管、低压变压器、手把灯等)必须完好、有效。
⑶系入孔内的料斗应由柔性材料制作。
9.当土层中有水时,必须采取措施疏干后方可施工。
10.人工挖孔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等级不得低于C20,厚度不得小于10cm,必要时可在护壁内沿竖向和环向配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为200mm钢筋;首节护壁应高于地面20cm,并形成沿口护圈,护圈的壁厚不得小于20cm;相邻护壁节间应用锚筋相连。护壁强度达5MPa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施工中必须按施工设计规定的层深,挖一层土方施做一层护壁,严禁超规定开挖、后补做护壁的冒险作业。
11.人工挖孔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每孔必须两人配合施工,轮换作业。孔下人员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h,孔口作业人员必须监护孔内人员的安全。
⑵孔下操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⑶桩孔周围2m范围内必须设护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3m内不得行驶或停放机动车。
⑷严禁孔口上作业人员离开岗位,每次装卸土、料时间不得超过1min。
⑸土方应随挖随运,暂不运的土应堆在孔口1m以外,高度不得超过1m。孔口1m范围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
⑹料斗装土、料不得过满,每斗质量不得大于50kg。
⑺孔口上作业人员必须按孔内人员指令操作辘轳。向孔内传送工具等必须用料斗系放,严禁投扔。
⑻必须自上而下逐层开挖,每层挖土深度不得大于100cm,松软土质不得大于50cm。严禁超挖。
⑼作业人员上下井孔必须走软梯。
⑽暂停作业时,孔口必须设围挡和安全标志或用盖板盖牢,阴暗时和夜间应设警示灯。
12.施工中孔口需用垫板时,垫板两端搭放长度不得小于1m,垫板宽度不得小于30cm,板厚不得小于5cm。孔径大于1m时,孔口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扣牢保险钩,安全带必须有牢固的固定点。
13.料斗和吊索具应具有轻、柔、软性能,并有防坠装置。每班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和工具,确认安全。
14.孔内照明必须使用36V(含)以下安全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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