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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投标报价

发布时间:2019-05-24

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通行做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已成为工程报价的现状和发展方向。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前形势下,如何编制好投标报价,较好运用投标策略,已成为如何获得工程收益最大化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报价是投标的核心,它不仅是中标的关键,而且也是企业中标后能否盈利,盈利多少的决定因素。所以施工企业要想提高中标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就必须尽快熟悉和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制定相应的对策。

1、认真研究招标文件

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是标单位争取中标的第一要素。虽然招标文件基本相同,但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这些要求一定会在招标文件上反映出来,只是许多投标人认为都是一样的,没有仔细看而忽视了。有的工程工程量清单上要求增加的内容和技术要求与招标文件上的要求不统一,通过审查和澄清,可以将此统一起来。

2、仔细审查和复核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1质量:

针对工程量清单的质量,虽然规范上有明确要求,但在实行过程中由于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人员水平的参差不齐,表现为部分编制内容不完整,该编的未编,已编的部分留有活口;也存在以建筑工程为主的工程,安装工程工作量相对较小时,有些非安装编制人员编制的安装工程量清单就会出现漏项或与工程出入较大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投标单位,在拿到招标文件时,不注意审查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只是把投标报价作为重点,以为控制了总价,投标就可中标,其实不然,由于清单的问题,不仅带来评标过程中的困难,而且也给签订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带来了很多困难。因此,在投标单位拿到招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要对照图纸、招标文件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和复核。

2.2数量:

虽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不需要投标人逐项计算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其数量已经由投标人提供了,但是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旨在为所有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而最终通过进度结算形成的工程造价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一般情况下,实际发生的工程量都会与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有出人,尤其是受设计深度影响,招标人在填写工程量清单时有些工程量是估算的,因此误差较大。为了使投标报价既有竞争性,同时为中标后能够获得较好的施工效益,投标人应复核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量,为费率选取和合理平衡最终投标报价打好基础。在复核工程量时,对于几何形状规则、尺寸确定的构建(比如梁、板、柱、墙等),主要复核是否有明显的计算错误;对于几何形状不规则、几何尺寸需要在施工中核定的项目(如平整场地、土石方工程、桩基等),需要结合现场考查和标前会,获取必要的信息,分析工程量增减的可能性,估算工程量差值。

3、合理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其中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的计算中,每一项都是由“量”和“价”两个因素组成的,即完成一个合格计量单位项目所需要消耗的人工数量、材料数量和机械台班数量以及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所组成的费用。

人、材、机的消耗量应该根据本企业的企业定额消耗量标准确定,在没有企业定额的情况下,就参考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消耗量定额。编制报价书时注意,此消耗量定额中人、材、机的用量是一个可按工程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的数量。人、材、机单价是市场价格可从多渠道获取,对获取的信息要进行综合分析和调整才可使用,最直接、最快捷、最准确方式是应用本企业材料供应部门所掌握的信息。但是在目前招投标中,为了便于评标,招标文件中往往会规定一些人、材、机的单价和调整范围,所以编制报价书时,投标人一般只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人、材、机单价作适当调整,招标文件没涉及的单价一般按消耗量定额中的单价,不作调整。

目前,材料信息并不十分通畅,地方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材料种类有限,规格型号不全,而新材料新工艺又不断涌现,材料价格变动频繁,信息价不能满足实际投标的需要。因此投标单位必须自己收集大量的材料价格信息,并不时更新,特别是安装工程未计价材料和设备,不但种类繁多,而且其价格占安装工程造价比例相当大,所以掌握大量的材料价格信息是非常必要的。调整材料价差后就要考虑适当的管理费、利润及风险。所计取的管理费率和利润率一般都是经过投标单位的精心测算或根据经验得出,基于现阶段评标大多采用的“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管理费率和利润率都取得较低,风险也必须确定适当。

确定综合单价还应注意如下事项:(1)以项目特征描述为依据。当出现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应以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为准,确定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到施工时,发、承包双方再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2)材料暂估价的处理。招标文件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应按其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4、合理确定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措施项目清单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实体项目。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依据投标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此费用不能参与市场竞争。在确定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和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时,要充分考虑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除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规定的项目外,每个工程还有其特殊性,针对其特性,费用项目可以增减,并确定不同的费用比例。

比如,更新改造工程项目,一般都是在原址施工,因场地狭小,势必增加材料的二次搬运费:若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势必产生劳动降效费。又如道路工程,要充分考察其周围环境和原有地下管网等情况,考虑是否增加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考虑需保护的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的保护费用,考虑地下管网的保护费用等。这些可以预见的施工情况考虑得愈充分,报价就愈客观准确,企业承担的风险就可以降低到最低程度。

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的编制。

其他项目费主要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以及总承包服务费,投标报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暂列金额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暂估价不得变动和更改;计日工应按照其他项目清单列出的项目和估算的数量,自主确定各项综合单价并计算费用;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和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

6、合理取费,确定工程报价。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后,过去那种单一严谨的计价方式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特别是取费项目和取费标准。以前,取费向来是遵循行业规定计取,而现在已转变成行业指导性和参考性,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测算出单位工程报价中的各种费用比率,因此给企业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计取哪些项目,计取多少费用,必须综合考虑,在“合理低价中标”的前提下,各种费用也不可能考虑很多和很高。管理出效益,只有管理水平高、综合实力强的企业才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上风。当然,规范和税金具有强制性,在投标时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取。

7、合理确定投标报价策略

投标策略是投标人在投标竞争中的系统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良好的投标策略运用,将会大大有利于我们的工程的利润获得。常用的投标策略主要有:

7.1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报价。遇到施工条件差,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总价低的小工程;工期要求急的工程;投标对手少的工程;支付条件不理想的工程,报价可高一些。遇到施工条件好的工程;工作简单、工程量大而其他投标人都可以做的工程;目前急于打入某一市场、某一地区,或在该地区面临工程结束,机械设备无工地转移时;在附近有工程,而本项目又可以利用该工程的设备、劳务,或有条件短期内突击完成的工程;投标对手多,竞争激烈的工程;非急需的工程;支付条件好的工程等等情况,报价可适当低一些。

7.2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工程项目总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的报价方法。

(1)能够早日结算的项目(如前期措施费、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等)可以适当提高报价,以利于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时间价值。后期工程项目如设备安装、装饰工程等的报价可适当降低。

(2)经过工程量复核,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适当提高,这样最终结算时可多盈利,而将来工程量有可能减少的项目单价适当降低,工程结算时损失不大。

(3)设计图纸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会增加的,可提高单价,而工程内容说明不清楚的,则可降低一些单价;或者对于图纸中采用的工程做法,承包商认为施工中可能会发生变更的,可降低单价,在工程实施阶段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时通过索赔再寻求提高单价的机会。

(4)暂定项目要做具体分析,如果工程不分标,不会有另一家投标人施工,则其中肯定要施工的单价可高些,不一定要施工的则应低些。如果工程分标,该暂定项目也可能由其他投标人施工时,则不宜报高价,以免抬高总价。

(5)单价与包干混合制合同中,招标人要求有些项目采用包干报价时,宜报高价。这类项目多半有风险,而且这类项目在完成后可全部按保价结算;其余单价项目可适当降低。

(6)有时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综合单价分析表”,投标时可将表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设备费报的高些,而材料费报得低些,在以后补充项目报价是,可以参考表中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费,继而可获得较高收益。

7.3计日工单价的报价。如果是单纯计日工单价,不计入总价,可以报高些,以便在招标人额外用工或使用施工机械时可多盈利。但如果计日工单价要计入总报价时,则需要具体分析是否报高价,以免抬高总价。

7.4暂定金额的报价。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

(1)招标人规定了暂定金额的分项内容和暂定总价款,允许将来按投标人所报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量付款,这时应对暂定金额的单价适当提高。

(2)招标人列出暂定金额的项目和数量,但没限定总价款,要求投标人列出单价和总价,可采用正常报价,如果估计今后实际工程量肯定会增大,则可适当提高单价,使将来可增加额外收益。

7.5分包商报价的采用。总承包商在投标前找两三家分包商分别报价,而后选择其中一家信誉较好、实力较强和报价合理的分包商签订协议,同意该分包商作为本分包工程的唯一合作者,并将分包商的姓名列入投标文件中,但要求分包商相应地提交投标函。可以防止分包方时候反悔和涨价,还可能迫使分包时报出较合理的价格,以便共同争取得标。

工程量清单报价不是一项简单的机械工作,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报价作为一个经济指标,是投标企业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能反映出投标企业的实际能力,在竞争中体现公平。施工企业必须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充分考虑工程消耗量、各种消耗价格、各项费用标准等方面因素,尽快建立起适合本企业特点的施工定额,熟悉掌握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技术要素,讲究一定的投标策略,以高质量的报价来提高中标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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