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作业分区200根为1组(不足200根按1组计),由监理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机指定抽查,抽查比例不得低于锚杆总数的3%(每组不少于6根)。对于不同的锚杆类型、材料类型、施工工艺、工程部位的地质单元,均应抽取不少于1组的试件进行检验,以保证其结果能全面反映各种情况下的锚杆施工质量。
(2)当抽查合格率大于80%时,认为抽查作业分区锚杆合格。当合格率小于80%时,将抽查比例增大至6%,如合格率仍小于80%时,对作业分区内锚杆全部检测,对不合格的锚杆重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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