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中标后,根据《项目成本策划大纲》、《项目管理实施策划》,细化项目成本构成,核算、预测项目实际成本,形成项目的目标成本。
(2)项目实施过程中,当项目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业主对工期提出新的要求或对工作范围进行调整,工程实施环境发生改变等,引起成本或收支情况变动)时,按下述程序进行《项目成本实施策划》调整、修订。
(3)项目经理部门需及时针对变化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申请对《项目成本实施策划》进行调整、修订,报上级合约预算部门。
(4)合约预算部门对项目修改申请提出处置意见后,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评审,并报经原审核人、审批人审定。
(5)经原审批人同意后,合约预算部门组织进行对《项目成本实施策划》的修订工作。
(6)修改完成的《项目成本实施策划》,通过会签、审核、审批程序后,下发实施。
(7)《项目成本实施策划》由合约预算部门编制,同时要求在项目中标后2个月内或《项目管理实施策划》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