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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监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7-08-21
桩基工程监理细则?以下鲁班乐标带来关于桩基工程监理细则对打桩的具体要求与规定,相关内容供以参考。


(1)桩在打入前,应在桩的侧面或桩架上设置标尺。


(2)打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帽或送桩帽与桩周围的间隙为5-10毫米。


2)锤与桩帽、桩帽与桩身应在同一中心线上。


3)桩锤、桩帽和桩身应在同一中心线上。


4)桩或桩管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5)送桩留下的桩孔,应立即回填密实。


(3)打桩顺序宜先深后浅。


(4)开始打桩时,落距应较小,入土一定深度待稳定后,再按要求的落距进行,用落锤打桩时,最大落距不宜大于1米,用柴油锤时应使锤跳动正常。


(5)遇到下列情况时应暂停打桩,并及时与设计、监理单位研究处理:


1)贯入度剧变;


2)桩身突然发生倾斜、移位或有严重回弹;


3)桩顶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或破碎。


(6)桩的最后贯入度应在下列条件下测量:


1)锤的落距符合规定;


2)桩帽和弹性垫层等正常;


3)锤击没有偏心;


4)桩顶没有破坏或破坏已凿平。


(7)桩的节点处理


焊接接桩:钢板宜用低碳钢,焊缝应连续饱满,焊缝冷却时间为8分钟,接桩时上下接桩的中心线别的大于10毫米,节点弯曲矢高不得大于1%桩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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