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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排水的地漏水封

发布时间:2018-02-08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1997年版)第3.2.8A条规定“地漏的顶面标高应低于地面5~10mm,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此条规定目的就是防止水封被破坏后污水管道内的有害气体窜入室内污染室内环境卫生。但是在给排水设计说明中很少有人提及,建设及施工单位为了降低造价使用市场上价格低廉的地漏,这种地漏水封一般不大于3厘米,满足不了水封深度要求。另外,居民装修房子时选用装修市场上的不锈钢地漏替代原来的塑料地漏,外表虽光亮美观,内部水封同样很浅。当排水时,地漏的水封由于正压(较低楼层)或负压(较高楼层)被破坏,臭气进入室内。好多居民反映家中有臭味,而且厨房排油烟机打开时更加严重,就是水封由于压力波动被破坏的原因。有的住宅厨房内设置了地漏,由于长时间没有补水,特别冬季供暖时水封容易干涸,应经常给地漏补水。建议设计施工时采用高水封或新型防返溢地漏。厨房内地面溅水很少,可以不设置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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