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作为公路建设的关键一环,影响着公路工程建设的造价和进度。文章对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从而更好的提高公路工程项目的征地管理,有效推进项目的进展。
随着交通运输的发展,经常出现征占农村集体土地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情况。但也伴随征地报批程序不透明、地面物补偿标准界定不清、监督机制不健全及引发的群众上访事件等问题。征地拆迁工作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确保项目正常进行的关键。基于此,下面对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1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
(1)征拆资金方面的问题:在当今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一定要与施工单位进场环节保持一致,所以公路建设单位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就变得越来越高。但是,由于征拆资金拨付过程和周期较长,大多数施工单位处在前期施工缓慢的状态,在征拆工作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一些施工单位就会加大资金投入,这会对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的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
(2)实物核查方面的问题:所谓的实物核查,主要是指建设单位和当地相关部门为了充分了解征地拆迁实物量情况,采取的实物核查工作,但是,该项工作的开展经常与最初目标相违背。实物核查工作开展的次数越多,投入的成本就会越高,因此会触动被拆迁用户的情绪,难免会引发抢栽抢种的现象,导致核查出来的实物量越来越多。另外,一些地区在多次实物核查之后,基本上不需要再使用GPS定位技术,整个线路全部是刚刚建成的彩钢棚以及刚种植的农作物。由此可见,多次的实物核查,不仅不会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反而会增加拆迁工作的难度,甚至破坏地方的稳定发展。
(3)施工单位方面的问题: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场之前,施工单位一般都会花费几个月的时间来租赁和搭建项目部驻地、拌和站、火工房以及预制场等临时用地,之后会大规模地引进机械、材料以及工艺等。但是如果出现资金不足、征地有限的情况,一些施工单位为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就会与群众进行沟通,租赁还未征拆的用地。这种行为在间接程度上提高了征拆的标准,妨碍了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如果与群众没有达成协议,施工单位会与征拆部门协商,要求先垫付拆迁费用,争取在资金充足的基础上完成征拆工作。但是,因为能够垫付的资金有限,这种方法也不是特别可取,就算是获得了更多的用地,也会对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影响。
(4)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首先,大多被征地农民主要安置途径是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货币补偿,在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方面,未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再就业人员培训体系并妥善解决安置,安置途径较单一,且企业招工对工人的专业、年龄、文化素质等有较高的要求,给农民就业带来困难;二是社会保障资金按照每667平方米多少的标准予以预留并存入财政专户,未能落实到农户层面;三是大部分失地农民,只注重眼前的利益,参保意识较差,没有将征地款用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2公路建设项目征地管理的措施
(1)制定共商征地拆迁计划:公路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不单单属于政府工作范畴内,对公路相关部门以及项目业主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仅要对岗位设置、部门设置引起重视,做好征拆项目的协调工作,还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征地拆迁部门的设立,重点负责对标段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进行跟进和管理,并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在征地拆迁准备工作的初期,公路建设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当地政府之间一定要建立良好的关联机制,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交流和沟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为了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项目业主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要求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同时还要对资金筹集、各项工作的合理安排引起重视;其次,一些重大、特殊征地拆迁项目的认证、补征程度以及临时租赁等,在工作准备时期需要重点关注,各方一定要反复进行确认,最好将其归纳在征拆方案中;最后,五方一定要做好征地拆迁中的实物核查工作,并将其归纳在对应的征拆方案中,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实物核查。
(2)加强年度清查工作:年度清查工作的加强,能够对业主的利益进行保障,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行清查:对征拆红线用地的赔付情况;施工单位支付临时用地保证金和租金情况;政府发放的征拆资金使用情况;征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筑物的赔偿、修复等问题。如果在年底清查的过程中发现存在一定的问题,如红线用地,要利用预备费进行有效的解决;临时用地问题,要交由施工单位负责。倘若年度预备费中还有剩余,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将其投入到征地拆迁工作中,从而确保被征地对象的利益。
(3)实行按实补偿政策:不管征地拆迁的资金和模式怎样改变,在补偿时,一定实施按实补偿政策,这也是确保征拆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特别是针对公路部门提出的大包干模式而言,由于受到审计入股和大包干因素的影响,以往需要征拆部门直接处理的工作现在必须要走相应的程序,并出示相关文件,如补拆、补征、错拆、错征等。所以,必须要控制征地拆迁的资金,在实事求是的原则下进行按实补偿。如某公路业主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改变了以往的征拆模式,对之前不是特别重视的项目进行了一一核查,从而投入相应的资金,对被征地对象进行补偿,在保证被征地对象利益的同时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这种按实补偿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公路建设项目的良好发展,对征地拆迁工作也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3结语
公路工程项目前期的征地拆迁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紧密配合,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才能更好的推进项目开工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