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作用:与毗邻单元杆件共用,形成整体承受荷载作用;并列作用:以直立式片式构架承受垂直荷载作用,其间连系杆则主要起连系、约束和分配荷载作用。
基本结构单元的构造和承载特点
①全部为刚性杆件,没有柔性杆件,且杆件的长细比不能过大,以使其受稳定性和变形控制的承载性能得到保证。
②主要承受和传递垂直(竖向)荷载作用。
③节点一般都具有一定的抗弯能力,即节点为刚性或半刚性,但在计算时则按最不利的情况考虑。
基本结构单元组合的特点和要求
①组合形式:
单向组合;基本结构单元沿一个方向组合,构成“单条式”架、组合柱或塔架。
双向组合;基本结构单元沿两个方向组合、构成“板(片)式”架,例如单排和双排脚手架。
三向组合;基本结构单元沿三个方向组合,构成“块式”架,例如满堂脚手架。
②组合的承载特点:
整体作用组合;基本结构单元组成一个整体结构,毗连基本结构单元的杆件共用,没有不是基本结构单元杆件的连系杆件,通常的多立杆式脚手架都属于这种情况。
并联作用组合;为平行的平面结构的组合。基本结构单元之间的连系杆件只起一定的约束作用,而不直接承受和传递垂直荷载作用。像门式钢管脚手架(在门架之间仅设有交叉支撑)就属于这种情况。
混合作用组合;既有整体作用,也有并联作用的组合。
对构架基本结构的一般要求
①杆部件的质量和允许缺陷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②节点构造尺寸和承载能力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
③具有稳定的结构;
④具有可满足施工要求的整体、局部和单肢的稳定承载能力;
⑤具有可将脚手架荷载传给地基基础或支承结构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