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保利广场二期工程Ⅰ、Ⅱ标段,位于无锡解放东路与县前街交叉口(北侧),为市区繁华街段。工程土方及桩基均由建设单位分包,2004年3月12日结束后我项目部进场施工。其中,Ⅰ标段酒店、地下室及写字楼2005年1月31日交付使用;Ⅱ标段学校及高层住宅2004年12月31日交付使用。 为使项目部办公区域及施工现场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噪音、扬尘、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本项目工程的环境目标、指标,确保环境管理的持续性、有效性,制定本方案。 2.适用于项目部办公区域及施工现场关于重大环境因素的控制与管理。 3.依据 《集团公司环境管理方案》和《保利广场二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环境目标、指标与环境管理方案 4.1噪声的控制 4.1.1环境目标-噪声排放达标 4.1.2环境指标: 施工现场场界:结构施工,昼间〈65db,夜间〈55db(22:00至6:00);装修施工,昼间〈60db,夜间〈55db(22:00至6:00) 4.1.3实施措施: ㈠施工前,施工现场周围按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围栏; ㈡对现场施工设备,在使用前进行确认,以确保正常运行; ㈢对产生噪音超标的搅拌区、木工棚、钢筋区在使用之前搭设封闭的围挡; ㈣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进行夜间施工。 4.1.4完成时间:基础阶段3月30日前完成;基础局部施工完毕,需要进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调增时,20天内完成。 4.1.5职责: 项目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对项目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完全责任。 (2)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建立环境保护体系并组织实施。 (4)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技术质量组: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负责项目部技术文件及标准、规范的管理和具体执行工作;编制各项措施并进行落实,识别和控制施工噪音。并负责对班组进行交底和操作指导,负责一般不合格品的调查、分析、处置。 (3)负责对产品标识、防护及监测设备的管理以及过程产品标识的具体工作,负责“声级机”使用的培训。 安全设备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设备管理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2)配合项目经理,加强对安全生产和设备及工作环境、文明施工的管理。 (3)安排具有相应技术,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安全设备管理工作。 (4)负责项目部安全和设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制定相应防范和处置措施。技术负责人: (1)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及时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对施工技术人员及专业班组负责人进行特殊过程以及交叉多、技术要求复杂的部位的技术培训,并督促技术人员对职工进行技术交底。 (4)负责项目工程中特殊过程的识别,根据公司的作业指导书,制定详细而有针对性的方案并负责实施。 质量检查员: (1)执行国家的质量方针和政策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监控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和标识,并进行过程产品不合格部分的标识。 (3)识别和确认不合格品,并做好记录,还要对一般不合格品提出纠正(返工、返修)要求,验证实施效果。 (4)对违反国家规定和忽视工程质量的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作,有权责令其停工,执行质量否决权。 安全员: (1)执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检查、把关的责任。 (2)加强工作环境和文明施工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布置。 (3)监督安全隐患的整改,重大安全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置意见。 环保员(综治员): 在测量噪音的过程中,发现有超指标及时改进,做好噪音测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