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该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监督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工程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组织制定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和设备、设施安全验收制度的实施。
8、主持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9、负责签订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10、指导签订与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施工作业及本项目现场和周边有关单位之间安全协议书,落实以协议书为依据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承担的管理责任。
11、组织制定项目部消防责任制、消防方案、消防预案,与相关方签订治安消防协议书。
12、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依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解决。
13、监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施工人员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施工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15、领导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档案与公司同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均能接受三级教育。
16、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组织抢救的同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认真制定防范措施。
17、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