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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监控要点

发布时间:2018-10-10

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监控要点是非常重要的,每个安全要点都是经过经验的累积以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每个都非常关键。鲁班乐标小编就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理监控要点和大家介绍一下。

1控制路基坍塌下沉监控要点

1.1路堤填筑施工,应控制填土速度,分层夯实,并按要求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特别是软土地基路段),以防路堤坍塌。路基土方施工必须做好临时排水设施,保证雨水及时排除。

1.2新老路堤衔接时,应铲除老路基的草皮、树根,并将衔接面挖出坡度不陡于1:1的台阶,新填筑土分层夯实,使新老路基形成一体。

1.3可能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的工程必须派专人日夜巡守,列车通过、放炮后及强降雨或持续降雨期间,应及时检查整修,发现路基开裂、变形、坍塌或线路状态异动立即采取措施,危及行车时严禁盲目放行列车。

1.4需拆除老路基片石护坡、挡墙或在邻近营业线的山坡、堑坡上开挖时,宜避开雨季,并在汛期前同步完成主体工程和防护工程;施工中应加强看守和巡查,必要时采取可靠的临时加固措施。

1.5小桥涵接长需拆除原有护锥或翼墙时,应注意保持路基边坡稳定,必要时采取支护措施。新旧涵管接头处的基础,应采取随挖、随接、及时回填的方法施工。

1.6营业线路基开挖应根据开挖长度确定线路加固方案,提出慢行申请,报行车组织部门批准后实施。在营业线旁或两线间挖砌水沟,应注意保持路基和道床的稳定,分段跳槽开挖,并做到边挖边砌,不得长距离连续开挖或开挖后长期暴露,必要时还应设支挡防护。

1.7路基施工必须保护通信、电力电杆的稳定,在电杆四周半径1.5米范围内不得挖掘取土;当取土坑挖深超过1米时,电杆周围应有坡度不陡于1:0.6的护土。

1.8沿线路肩纵向铺设的通信、信号、电力电缆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回填土进行夯拍压实,避免沟槽积存雨水,保证既有路基的稳定。

1.9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的工程,应避开雨季施工;确实需要在雨季施工的控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提出可靠的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建设单位组织审查后,报施工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2桥涵顶进监控要点

2.1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结合孔径、地质、线路和路基等状况,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建设单位组织审查后批准实施。营业线架空线路施工应严格执行路局《关于加强营业线便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上铁工电〔2002〕238号)。

2.2便梁的架设和拆除,必须按规定向车站申请并办理登记要点手续,经车站值班员同意,根据调度命令施工。

2.3便梁架设后,施工单位应派专人日夜巡守,加强养护整修,确保路基稳定和线路状态良好。施工完毕恢复线路后,应及时与设备管理单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不得擅自撤除养护人员。

2.4加固线路时,应保持轨道绝缘良好。严禁采用轨束梁加固线路。当采用低高度便梁时,梁端支承处应垫硬木。

2.5无缝线路地段施工时,应事先与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季节气温和锁定轨温制定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6开挖工作坑时,坑顶缘距最外侧铁路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2米;当开挖深度影响营业线稳定时,设计单位应出具施工图和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线路及基坑的加固方案;严禁过早和盲目开挖;当工作坑需渡汛时,路基边坡应加强防护和排水工作。

2.7桥涵顶进作业应在列车运行的间隔时间内进行。桥涵顶进挖土,宜边顶边挖,开挖时必须保证便梁支墩的稳定。顶进期间,应派专人在每趟列车通过后,检查路基和轨面变化、便梁和支墩的技术状态,发现不良情况立即停止顶进,进行加固、整修。顶进过程中,每当油泵油压升高5~10MPa时,应停泵观察,如有异状及时处理。箱体需要纠偏时,应针对实际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施工人员接近、跨越顶铁,或站在已经定位的顶铁上。

2.8圆形涵洞顶进应符合下列规定:管节顶进应连续作业,当顶管前方发生坍塌或遇到障碍物,顶力超过管口允许承受能力时,应立即停止顶进。管前挖土长度,在道床下不宜超出管端以外10cm,道床以外不得超出30cm,并做到随挖随顶。当用帽沿式钢板刃处理土质较差又易于坍塌的路基时,钢板刃脚应按规定设置安装。

3材料机具侵限监控要点

3.1施工人员横越铁路时,必须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跨越轨道搬运材料、机具时,应集中在固定地点,并加强了望和防护。笨重、巨大物件过轨和可能破坏铁路设备、干扰行车的物体通过道口时,应有安全和应急措施,按《技规》第50条规定办理。

3.2施工中在营业线旁搭设脚手架、临时堆放工程材料、停放机具设备等,一律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搭设、堆码稳固,并派人巡守检查。

3.3参加营业线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熟悉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的有关数据,在避让列车时不得将任何工具、材料留在铁路建筑接近限界内。

3.4在路堑堑顶机械施工时,营业线一侧应设置固定防护界桩。机械施工填筑路堤,在接近营业线高度时,应于距钢轨外侧2米处设置“连续限界标志”,并派专人监视。当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装卸、回转等作业,防止机具侵限。

3.5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择地搭建工地料棚,施工零小用料在料棚内堆放整齐,并派专人看管。钢轨、枕木等放置稳定,堆码整齐。施工领料随用随领,不得将鱼尾板、短钢轨、轨距拉杆、枕木等散件随意撒在线路两侧。

4控制挖断地下电缆监控要点

4.1营业线施工必须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办法》(铁办〔2008〕190号)和《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上铁运发〔2008〕316号)等有关规定。

4.2设计单位应在设备管理单位的协助下,查明既有地下光电缆的埋设情况,在施工图上标注清楚,并向施工单位详细交底。若情况不明,在编制初步设计时,设计单位应提出对既有地下光电缆进行“挖探调查”的作业项目,并在施工设计中完成,确保设计阶段查清既有地下光电缆的埋设情况。

4.3设备管理单位应建立准确、完整的地下光电缆等设施的档案资料,积极协助、密切配合设计和施工单位核查既有设备情况,提供既有地下光电缆的准确位置、径路走向和埋设深度。其中产权属局外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与产权单位联系,查明准确位置。

4.4施工单位对照设计文件注明的地下光电缆情况,必须再次会同设备管理单位进行复查,并使用地下管线探测仪等手段进行施工前的探测,彻底查明地下光电缆的真实情况。如果地下光电缆等设施的情况仍不够清楚,则必须采用“人工挖探”的方法,找出所有光电缆并按规定防护后,方可大面积开挖或机械开挖。

4.5施工单位在动土、开挖前应主动联系设备管理单位,将施工时间、施工范围提前通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对可能影响到光电缆线路安全的施工,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都应在现场设安全负责人,共同确保光电缆线路的安全。

4.6通信、信号、电力等专业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时,施工单位应提供新铺设地下光电缆的准确资料,在竣工图中标明光电缆埋设的位置、径路、深度、防护情况、离参照物(轨道)的实际距离等具体数字,作为竣工资料的重要内容,防止再次造成地下光电缆资料不清。

5工电结合部管理监控要点

5.1严禁打断、打脱连接钢轨的“导接线”、道岔区段内的“跳线”和电务箱盒引向钢轨的“引接线”。

5.2在营业线上施工所用的撬棍、道尺及轻型车辆、小车的轮缘等,必须加装绝缘,并保证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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