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文明单位制度
(一)、加强对创建文明建筑单位工作的领导。此项工作纳入中心重要议事日程,中心主任负总责,亲自抓精神文明建设,共同研究,制定创建活动规划,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分管领导是分管科室精神文明建设的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分管科室的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建设,环境卫生等工作职责,并定期向领导班子办公会汇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三)、各科室科长是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应组织职工认真参加创建活动,落实建筑单位工作考核、卫生管理、职业道德建设、健康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此项工作作为对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全体职工必须认真执行单位制定的创建文明单位计划,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提高创建水平,争做文明职工。
(五)、严肃纪律,规范创建工程招标活动的管理。如有违反精神文明建设的行为,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予以待岗以至行政或党纪处分。
二、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镇江精神:“创业创新开放文明务实诚信”
交易中心服务理念:以一流的标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窗口形象。
交易中心单位精神:大气、求实、创新、卓越
“大气”:是指更宽的眼界,更广的胸襟,更大的气度。
“求实”:是指诚信,讲科学,求真务实。
“创新”:是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不断开创招投标服务新局面。
“卓越”:既是大造一流队伍,一流服务质量,一流业绩,一流工作作风,具有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镇江市招标办联系方式:0511-85026032
镇江市招标办地址:镇江市长江路广电大厦副楼
镇江市招标办传真:0511-8502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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