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能充分发挥框架一剪力墙体系的结构特性,剪力墙在结构底部所承担的地震弯矩值应不少于总地震弯矩值的500A.否则,应按框架体系对待;
(2)沿结构单元的两个主轴方向,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地震力计算出结构弹性阶段层间位移角,对于一般高楼和具有高级装修标准的高层建筑,应分别不大于l/650和1/800.同时还应满足。高规修中规定的按弹性方法计算的结构顶点位移与总高度之比,对于一般高楼和具有高级装修标准的高层建筑,应分别不大于l/700和l/850:
(3)结构的重力荷载效应和地震效应组合后,剪力墙边框柱的配筋不至于由拉力控制,也就是说,剪力墙受拉区的边柱,按拉力计算出的竖向钢筋量,应该小于按受压状态计算出的钢筋量;
(4)剪力墙布置不宜过分集中,每道剪力墙承受的水平力不宜超过总水平力的40%;其次,剪力墙数量的设置还应考虑抗震设防烈度、近场远场的影响、场地土、结构侧移限值等方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