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对总经理负责,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管理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
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②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工程规模,成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本项目专(兼)职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工作,不干扰或阻挠安全专业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③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并与经济效益挂钩。
④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与施工生产同时进行。
⑦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认真制定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目标和安全规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安全生产要素。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⑧依据工程特点,科学编制施工安全措施。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把安全生产摆在首位抓紧、抓好、抓实。
⑨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经常听取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科学管理经验,及时表彰先进,严肃处罚事故责任者。
⑩主持、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对重大伤亡事故提出调查处理和结案意见,并报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因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