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办事处主任为本办事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资料,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运行。第三条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第四条重视安全保护,为维护或施工人员配备必须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和施工必用的安全防护设施。第五条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组织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努力提高本办事处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第六条督促办事处安全员加强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即时整改率达100%。第七条加强领导,严格管理。确保本办事处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第八条若发生事故,要严格按规定程序逐级及时如实上报,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