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并经验收单位确认形成书面材料。
(2)与各分包商及材料供应、劳务、设备租赁、技术转让、科技服务等单位的债权债务已核对清楚。
(3)与业主(总包方)签订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4)《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履行基本完成,并向建设公司书面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提出项目审计申请报告。
(5)项目经理部与上级公司职能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的各种交接手续准备完毕,包括在各种终结性文件上签字,工程档案资料的封存移交,财会账目的清结,资金、材料、设备等的回收,人事手续的办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的处理。
(6)施工现场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