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筋原材料(含钢筋、钢丝、预应力筋、钢铰线、钢板、型钢及焊条、焊剂等)应符合现行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并按规定备齐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和进场复检报告。
2.根据施工图纸检查钢筋的品种、规格、形状、尺寸、位置、数量、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是负筋的位置应正确。
3.检查钢筋接头的位置及搭接长度、接头百分率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接头质量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箍筋加密范围、钢筋锚固长度、钢筋搭接长度应正确。
4.检查钢筋保护层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5.检查钢筋应绑扎牢固,无松动变形现象。
6.钢筋的调直、平直、冷拉、切断、弯曲、焊接等半成品加工质量,应符合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应按工程使用部位和规格、形状分类堆放,并用标识牌,注明钢筋编号、规格、尺寸和使用部位。
7.钢筋表面应洁净,不得有颗粒状、片状锈蚀和飞边、翘边、裂纹、损伤及泥浆油漆污,如有均须进行处理。
8.剥肋滚轧直螺纹套筒连接接头质量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
9.钢筋工程有设计变更项目时,必须先办理设计变更单手续,并坚持自检、互检、专业检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