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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10-18
以下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施工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建立健全技术管理系统,明确各级技术管理职责
内蒙古省际通道的施工技术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全合同段技术工作,工程队技术主管负责所属范围内的技术工作,队技术人员在技术工作上接受项目部施工室的领导,项目部施工室对总工负责,协调指导本合同段各工程队技术部门的技术工作。
1.1项目部施工室工作内容
⑴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法规、建设单位及公司的有关决定。
⑵编制全标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全标段的贯通测量及复核控制测量工作。
⑶组织本标段内设计文件审查,参加建设单位或设计院组织的技术交底和有关会议。
⑷负责全标段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的审核,并报驻地办审批。
⑸负责全标段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的发放和技术交底工作。
⑹根据变更设计的程序文件和分工,处理有关变更设计事宜。
⑺负责计划统计、验工计价工作。
⑻组织全标段安全质量工作检查。
⑼负责对各队内业资料的指导、监督、检查,并对各队编制的竣工文件进行审核。
⑽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总监代表处、监理单位的协调。
⑾组织实施工程试验及现场计量工作。
⑿组织科研工作,推进科技进步。
⒀负责项目部的贯标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的贯标工作。
⒁组织竣工文件的移交,组织编写全标段及重点工程的技术总结。
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2工程队技术室工作内容:
⑴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法规,项目部发布的有关文件和技术要求及规定。
⑵负责队管段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⑶审核施工条件,组织现场核对,提报改变设计的意见和建议。
⑷开工前,提前五天填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编制分项工程施工工艺,经项目部施工室审批后,报监理单位批准;按施工设计、施工规范和操作标准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并且必须有复核人签字。负责工程的技术指导,研究和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⑸组织管段内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处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
⑹认真做好贯标工作,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⑺各工程队设专职质量员,负责管段内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⑻组织好测量、试验、检测和计量工作,质检、试验和统计必须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复核制度。
⑼负责对管段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竣工文件的编制,参加竣工、验收。
⑽对项目部所交的控制桩、水准点进行复核,有疑问及时向项目部反映。
⑾对管段内的工程试验、内业资料具体实施。
2、施工平面设计和管理
2.1施工平面设计
2.1.1施工平面设计是指导工程现场进行施工区准备和保证现场有计划、有组织顺利开展文明施工的基本文件,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工程队根据各自管理的工程类别、规模、工期要求,通过施工调查,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做出各自的施工平面设计,报经理部审批后实施。
2.1.2施工平面设计内容
1)工程项目的位置,现场范围及与既有建筑物的关系。
2)施工队伍驻地,施工生产用地,场地内外道路,排水设施。
3)生产、生活和文化娱乐设施及供电、供水、通讯设施布置。
4)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地的布置,机械设备安装存放场地及材料加工场地布置。
5)取、弃土场、采砂、采石场、砼搅拌站、预制场等布置。
2.1.3施工平面设计原则
1)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条件下,尽量利用永久征地,减少临时租地。
2)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械设备尽量布置在使用地点附近减少工地运输。
3)临时工程与正式工程尽量结合,以节约临时工程费用。
4)符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防洪、防水及环保要求。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满足正常施工需要。
2.2施工平面管理
施工平面管理是施工技术、材料、机械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施工机械设备的存放,大临设施的养护维修工作实行经常管理, 使工程现场井然有序,保证工程正常作业。
3、施工测量
施工测量的目的是保证工程建筑物准确定位。施工测量工作贯穿从工程交接桩起至工程竣工交付的全过程,是开展工程施工的基础工作,必须提前进行,认真做好。
3.1交接桩工作
1)交接桩工作由经理部施工室负责组织,设计院负责基桩控制桩导线点交桩,各工程队施工技术室负责接收,使用和保护。
2)各工程队要按设计院提供的线路平面图,控制桩表,水准基点表等逐一清点各自管段的基线控制桩,水准基点桩等。两单位分界处的控制桩应共同接管和使用。
3)交接桩工作要设专人负责,做好记录,交接桩完毕应形成交接桩纪要,纪要应详细注明缺桩,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3.2施工测量
1)交接桩后在施工前,应对全管段进行贯通复测。该项工作由经理部施工室组织,各工程队施工技术室派人参加。复测后形成复测成果书,交各队作为施工测量的依据。
2)各队应做好各自管段的控制桩的固定和保护工作,并应定期联测。两单位分界处的控制桩应共同测量,经双方确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桩位,该桩由管段方负责固定和保护。施工工区给予配合。
3)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放样,定位测量工作由各工程队施工技术室负责。
4)工程竣工贯通测量工作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各工程队施工技术室参加。
3.3施工测量管理
1)贯通测量,控制测量和放样、定位、检查测量均应遵照公路施工规范办理。
2)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图表,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妥善保管。
3)认真贯彻执行测量成果复核制度。外业测量资料必须经过第二人复核计算。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核对,末经二人计算复核,确认无误的资料严禁使用。
4、地亩拆迁
4.1地亩拆迁工作的依据和原则
4.1.1地亩拆迁工作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工程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规定。
4.1.2地亩拆迁工作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补偿的规定和办法。
2)合理用地,节约用地。
3)建设用地应先征后用。
4.2工程技术部门地亩工作内容
4.2.1经理部地亩工程师工作内容
1)受建设单位委托,协同各级土地主管部门组织好管段内征地拆迁工作。
2)对经理部所属各队地亩员作指导、监督、协调、控制和服务工作。
3)组织管段内地亩资料的积累、立卷、竣工及验交工作。
4)测量核实管内工程用地界限,征地,拆迁附着物数量,并协助办理签认手续。
5)施工过程中,检查建筑物及施工取(弃)土场及施工场地有无超界,并及时反映征地拆迁和用地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处理意见。
6)指导、协调竣工地界桩的埋设,填写地界桩表。
5、工程试验
5.1经理部组建工程试验中心,负责本标段的工程试验。对各单位委托试验项目实行收费管理,委托单位需填写委托试验单,并提供有关原材料。
5.2工程试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试验器具必须按规定定期到计量部门标定方可使用。试验工作要做到超前准备,提供准确的数据供施工采用,并将有关试验报告资料纳入竣工文件。
5.3各队现场工程试验主要负责现场施工质量控制
1)负责对砂、石等大宗材料及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检查,按规定采集试样送工程试验室进行鉴定试验,并索取出厂合格证或其它技术证件进行核对,对不合格的产品和对质量不能断定的材料和半成品提出处理意见。
2)按规定向工程试验室选送砼、砂浆、路基填料等原材料样品,选择配合比。根据试验配合比测算施工配合比,填写施工配料单,经主管签认后,交付工地使用,并指导监督严格执行。
3)负责施工现场砼、砂浆等检查试件的制作,养护,保管和按规定日期送中心试验室检定。填写检查试验报告单。
4)做好新材料、新技术及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
5)认真填写工地试验记录,统计分析现场施工的砼及砂浆试件强度以及原材料试验资料,提出有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6)负责本单位试验器具的添置,保管工作。为工程竣工提供试验资料。
6、工程开工报告
6.1基本建设要执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6.2工程开工时间是指第一个正式工程项目开始施工的时间。
6.3工程开工必备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施工测量及技术交底己经完成,施工桩橛齐全。
3)征(租)地、拆迁、临时工程能满足施工需要。
4)劳力、材料、机具能满足施工需要。有关材料、试验数据齐全并已取得监理认可,具备进场许可证。
5)实施性施组设计已能满足施工需要。
6)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符合要求。
7)创优规划已经制定。
6.4开工报告包含的内容:
⑴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表;
⑵施工放样报验单;
⑶材料、机械、设备报验单;
⑷施工工艺;
⑸相关的试验资料;
6.5开工报告的报送及审批
6.5.1开工报告由各队于开工前十天报送项目经理部,经审批后报送高级驻地办及总监代表处。
6.5.2一般工程按下列范围提报开工报告
1)路基土石方,按区间每3KM打一开工报告。。
2)桥涵工程:大、中、小桥及涵洞按座提报开工报告。
3)隧道按座提报。
6.5.3开工报告格式及内容按监理实施细则的标准及要求办理。
7、技术交底
7.1开工前技术部门应根据设计文件编制工程施工手册,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工程内容交底。
7.2施工阶段由技术人员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结构、工艺标准和技术标准交底。
7.3现场技术交底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向领工员,工班长交底。
7.4施工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资料应妥善保存备查。
8、施工技术文件资料管理
8.1施工技术文件和资料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主要依据和永久记录,是编制竣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工程成本分析等项工作的基本依据。认真收集,妥善管理技术文件,资料是施工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8.2工程现场技术文件和资料,由各工程队施工技术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分类、保管,并应建立管理制度,明确职责。
8.3施工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文件及招投标书。
2)施工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
3)施工技术规范,规则,细则,上级机关发布的技术规定及通知文件。
4)有关施工技术的会议纪要,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文。
5)施工调查报告及资料。
6)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方案、计划。
7)开工报告。
8)技术交底资料。
9)施工测量资料。
10)各种施工记录,工程日志。
11)各种检查证
12)工程创优规划及创优措施。
1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14)工程施工技术总结。
15)竣工预验报告,竣工检查记录,竣工文件,资料。
16)其它技术资料。
9、工程竣工、验收、交接
9.1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工作按交通部及省际通道的有关文件及要求办理。
9.2工程竣工文件编制
1)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收集,记录和整理各项施工资料,工程完工后及时编制竣工文件。
2)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编制竣工文件”的制度。工程完工后,各队自行编制管段内的竣工文件,报经理部汇总审批。施工管段由外协联络员负责收集编制竣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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