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 本标准根据“YDJ39-90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的原则,结合北京地区的特点编制而成。
1.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通信管道的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的施工,也可用于质量检查、随工检验。
1.3 凡本标准未列入的工作内容,施工时应按照设计规定的要求进行。
1.4 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严格随工检验及隐蔽工程检验;并做好通信管道工程的原始记录工作。
1.5 竣工验收工作应执行建设单位的相关规定,并参照本标准要求,对不合格项目应由施工单位组织返修,并视情节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