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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招标网

发布时间:2016-01-28

江西招标投标网隶属于江西招标投标网,是江西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江西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基本概况:

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是江西本地区为建筑企业进行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发布的唯一指定网络媒介。

江西省招标网为了进一步规定本地区建筑企业招投标的规范性,江西招投标网开设了相应的学习专栏,为本地区建筑单位提供各项招投标内容的服务,主要的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是招标人正式启动招标工作的第一环节,目的是为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以真正体现招标原则的公开性。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凡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都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发布招标公告。2000年7月1日,国家计委根据国务院授权,指定《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为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介。我省凡是公开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除遵守上述规定之外,还可在省发改委指定的《江西日报》、《信息日报》、《江南都市报》和《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三报一网发布招标公告。

发布招标公告时,招标人应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中规定,“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点,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基于这一法律规定,国家计委以第4号令发布了《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其中第六条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是与《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要求完全一致的。因此,无论是项目的招标人或是招标代理机构都必须认真领会这一规定的实质;并对国家计委4号令的第十条至第二十一条应逐条领会,严格执行。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应注意如下五点: (一)在两个媒介以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应当一致;

(二)公告媒介应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定招标公告,确认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发布;

(三)没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签字和加盖签章的必须补充,载明事项不符合第六条者应完善补充。

(四)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公告文本不一致,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及时纠正,重新发布。

(五)指定媒介的名称、住所发生变更应及时公告并报授权的发改委部门备案,以确保招标信息快捷、准确、按时传递。

江西省招标网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二七北路172号吉伟宾馆406室

江西省招标网联系方式:0791-86213987

江西省招标网传真:0791-86213987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江西省招标网”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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