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高度超过规定未安装附墙装置,扣10分
每台塔吊的性能、载重、受力等不同,因而附着的高度亦不同,一般塔吊的使用说明书都对附墙高度有明确规定,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
2、附墙装置安全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扣3-7分
附墙装置的安装应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1)附墙的形式有以下两种
附墙杆与建筑物的夹角以45度至60度为宜,至于采用哪种方式,要根据塔吊和建筑物的结构而定。
(2)附墙杆与建筑物连接必须牢固,保证起重作业中塔身不产生相对运动,在建筑物上打孔与附墙杆联接时,孔径应与联接螺栓的直径相称。分段拼接的各附着杆、各联接螺栓、销子必须安装齐全,各联接件的固定要符合要求。
(3)塔机的垂直度偏差,自由高度时,为3‰,安装附墙后为1‰。
(4)当塔吊未超过允许的自由高度时,而地基的承受力弱场合或风力较大的地段施工,为避免塔机在弯距作用下,基础产生不均匀沉陷,以及其他意外事故,必须提前安装附着装置。
(5)因附墙杆只能受拉、受压,而不能受弯,故其长度应能调整,一般调整范围为200mm为宜。
(6)塔机附墙的安装,必须在靠近柜架柱或现浇柱处。
3、附墙杆超过说明书规定长度无设计计算书,扣10分
附墙杆超过说明书规定长度后将有以下变化:
(1)附墙杆所受的弯矩、扭矩将增大,需重新设计计算;
(2)附着的形式也许会因受力的增大而改变;
(3)建筑物的附着点因受力的增大,其强度也需重新设计计算。
4、内爬塔中固定不符合说明书要求,扣10分
内爬式塔吊一般安装在建筑物的内部,每隔1-2层楼需爬升一次,适用于框架结构的高层建筑施工。但施工完毕后,折装较为复杂,故现场极少使用这种固定方式。
内爬式塔吊的固定要根据建筑物内部结构来设计,不同的结构其固定千差万别,故必须严格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