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造价在我国长期存在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严重困扰着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管理。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就是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其目的不仅在于把项目投资控制在批准之内,更在于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效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发展,工程造价管理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造价管理尽快纳入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化轨道,已是当务之急。
实践证明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程度有很大的差异。据统计,公路工程的设计费用一般只相当于公路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左右,但正是这1%的费用对公路工程造价的影响占75%以上。由此可见,工程建设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关键阶段,工艺、流程、方案一经确定,工程造价基本上确定了。由于有的设计部门仍然存在重设计轻造价的思想,造价人员不了解工程现场情况,编制出来的概算不符合实际情况,出入较大;针对以上现象,本人根据多年从事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及工程实践经验,提些粗浅的看法,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编制公路工程估算、概算和预算过程中的问题
1、对基础资料调查工作不够重视
设计单位在开展外业调查时没有安排造价人员参加,造价人员不参加基本上不了解工程现场情况,对砂石等地方材料的料场位置、运距、运输条件、运输是否要过收费站、生产量、产品质量以及借土、弃土场的位置、运距等情况知之甚少,对一些临时便道、便桥、电力等临时工程的设置也与实际不符。
2、工程数量不准确
编制估算、概算或预算过程中,经常发现工程数量不准确,由于有的设计人员经验不足,或者粗心大意、或者赶任务等原因,造成设计图表不完善、表述不清楚甚至出现图表数量错误,而造价人员又未能判别其错误,便直接采用错误的图表数量编制造价,这样计算出来结果必然是错误的。特别是非图纸工程量的正确计算也尤其重要,对于未在图纸上反映的临时性工程如预制场地、搅拌用地、便道便桥、临时电力电讯等,应视工程实际情况计算其相应工程量。
3、设计人员经济意识淡漠、工程造价不被重视
设计人员经济意识淡漠,认为“省了投资是别人的,出了问题是自己的”,从而搞保守设计,不动脑筋,乱套标准图,采用肥梁胖柱,增加钢筋含量、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等现象屡见不鲜,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浪费,再则,现行的设计计费规定,其计费标准均按工程设计概算的百分比来计取,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在计取设计费用方面得不到具体的体现,故而设计人员根本无心考虑设计的经济性。
4、征地拆迁费用不准确
征地拆迁费用不准确是业主反映较集中的问题。拆迁方面除存在一些地下管道和调查后老百姓突击修建房屋或挖鱼塘等客观因素外,与外业调查拆迁电力线、电讯线、房屋等数量和赔偿价不准确有较大关系。
征地费用不准确其一个主要原因是土地的类别划分不准确,因土地类别是按国土部门制定的“土地现状变更图”确定的,不是按调查时的表面种植物确定,如现场的菜地、旱地、果园等有的其实是水田,而征地价基本上按各省地方政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规定计算,不同类别的征土费不同,因此土地类别划分不准确就不能准确计算征地费用。
5、项目漏计
由于造价人员缺乏现场施工经验,对一些项目的施工工序不了解,造成漏计施工上一些配套项目费用,如路线经过鱼塘段的围堰、采用悬浇方案施工的连续梁或连续刚构的0#块托架、合拢段吊架及现浇边跨尾段支架(或吊架)等。
造价人员没有注意图纸的总说明和一些图表说明,造成漏计说明需考虑的项目或数量,如某桥梁图纸上说明数量表中数量为半幅桥梁数量,造价人员没看说明就直接采用表中数量进行计算,结果漏计半幅桥梁的造价。漏计现象较普遍是漏了设计图表上一些数量,但也有个别漏计整座涵洞、小桥或通道的费用。
6、费用多计
由于有的造价人员对定额一些内容没有很好理解,造成多计一些项目或数量,例如水中钻孔桩钻孔长度按桩长计算就多计了水中部分长度,因为灌注桩成孔定额的工程量只能计算设计入土深度;计算清除表土又计算除草就多计了除草费用,因为清除表土和除草定额不可同时套用。
7、定额套用不准确
现行的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中有些定额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例如概算定额的涵洞、小桥扩大定额只适用厂矿林业道路等低等级道路,有的造价人员贪图方便将它们用于高等级公路概算上;又如有的造价人员在计算桥台盖梁预算时采用墩、台帽定额(图纸叫台帽)也不准确,应采用盖梁定额,因为墩、台帽定额没有考虑底模板费用而桥台盖梁施工需要底模板。
8、有些材料单价不合理
材料单价不合理的主要原因是造价人员平时没有注意一些外购材料的市场信息价,没有对砂石等地方材料进行调查落实,最后用于计算的材料单价与实际市场价相差较大,甚至还出现一些明显的错误,如钢材单价高于加工钢材单价,片石单价高于块石和碎石单价等。
9、对业主提出的要求有些缺乏计算依据
在编制概预算过程中,有时业主会反映一些情况、提出一些建议或要求,确实有不少建议或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业主对工程现场相对比较了解,对征地拆迁费用、借土场、料场分布以及一些材料协议价比较清楚。但也有个别要求一时难以判断准确与否,如一些航标航监协议费用、征地拆迁及甲供材料协议单价等,而有的造价人员只凭业主的口头或电话通知就予以计算,缺乏计算依据。
二、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是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的重点
1、细化施工管理,控制预算外费用支出
1.1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预算费用的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因此必须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随着工程进展情况深入现场、市场,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为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1.2严把变更关,将工程预算控制在概算内。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而且应尽是提前实现这类型变更,减少损失,因为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还需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为此,建设单位应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1.3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掌握工程造价变化。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工作,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许多工程就是由于现场签证不严肃,给工程结算带来非常大的麻烦,导致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1.4技术与经济结合,加强投资控制。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观念、素质教育,培养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协助施工方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人、财、物,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工程质量。施工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方联系,选择既科学又经济可行的解决方案,克服盲目指挥造成的浪费,充分重视节约投资的重要性,特别是负责项目的工程技术员应与经济人员相结合,从工程招标、合同谈判、造价预算、签付进度款到竣工决算、造价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2、加强结算管理,严格把好审核关
在工程竣工决算时,建设单位的审核人员应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减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
对工程量的审核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不能多算或不按规则计算,在要求施工企业报送相应的工程计算式和材料用量明细表的同时,建设单位也要编制一份完整的结算书和材料用量明细,这样比照审核,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进行计量审核。其次,在结算审核中,还应注意审核项目的单价、结算书中分项的正确性及程序的准确性,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析计算。
最后要注意的是,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结算,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结算时,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预调整。在工程量调整时的结算中,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应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的项目,应参照类似工程项目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商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现行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结算。
建设单位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就是在满足项目合理的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建设项目实施阶段中把工程项目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限额内,力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