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是一个由投资决策、设计、施工、竣工等建设程序各个阶段全过程的控制。项目经过可行性分析论证,决策一经确立,设计即成为关键。工程造价看上去完成于施工阶段,而实际上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绝大部分形成于设计时期。国内外大量工程实例表明工程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达到35%~75%。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主要体现在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上。本文分析了当前影响设计经济合理性的原因,对工程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途径作了探讨。
1 分析影响设计经济合理性的原因
1.1 工程技术与经济观念相分离 当前,大部分设计人员技术水平、知识储备并不差,但缺乏经济观念,设计思想保守,创新意识不强。在设计中不作多方案比较,即使多方案比较也只注重造型和使用功能,而忽视经济方面的比较。另外,造价人员与设计人员不能紧密相结合,各干各的事,缺乏必要的工作协调。造价人员只管拿图纸算量组价,计算工程造价,反过来,又不与设计人员互通造价控制意见。
1.2 政府对设计的审查不全面,缺乏监督机制 设计方案或图纸出来后,主管部门对设计成果缺乏必要的考核与评价。政府有关部门所组织的审查,大都只注重技术性而忽视经济性。
1.3 设计招投标不彻底 目前项目设计只注重方案设计阶段的招标,忽略了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招投标工作。一旦方案中标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也随之被确定,所以,施工图设计就缺乏竞争机制,设计人员控制造价的积极性就不会很高。
1.4 现行的设计费计取方式不合理 现行的设计费与工程成本无关,只取决于工程造价的高低或建筑面积的大小,如:设计费用=工程造价×费率,或设计费用=建筑面积×费用标准(元/m2),其中的费率完全按工程性质、结构类型分别制定的,没有考虑造价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的因素。设计图纸质量好坏,投资是否超限与设计费没有重大关系,导致设计方案不认真进行经济分析,或为保险起见,随意加大安全系数,造成投资浪费。相反,优化过的设计方案给业主节约了投资,但也得不到应有的报酬,不能调动设计人员主动控制造价的积极性。
1.5 平行发包方式 传统模式“设计-招标-施工”中勘察、设计、施工各主要环节之间互相分割与脱节,由此带来了工程建设周期长、效率低、投资效益差等问题。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相互独立、观念保守,在合作上各打算盘。许多工程没有底,资金超支。承包商主要考虑尽快完工,不需对有疏漏或错误的设计图纸负责;设计单位只考虑建筑要求,而忽略了建筑的成本和施工的技术问题,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也不予负责。同一工程的承包商之间各自为政,在质量、安全、进度和现场管理以及衔接部位缺乏统一调度和协调。
2 控制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途径
2.1 工程设计全面开展招投标制度 设计中引进竞争机制。开展设计方案优化竞争。以技术先进、造型新颖、安全适用、经济合理、节约投资作为衡量设计方案的基本标准。中标后的方案再进行技术设计阶段的招标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招标,招投标范围不但包括技术内容,还包括成本内容,综合评判出最为经济的方案和最为经济的结构。
2.2 采用限额设计 在保证功能前提下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并按照初设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通过层层限额设计改变设计过程不算帐的现象,由“画了算”变为“算了画”。将“肥梁”、“胖柱”、“密钢筋”、“深基础”等现象消灭在设计阶段,这样“三超”现象也会减少。同时,严格控制设计中的不合理变更。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尽可能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采购或施工初期,以免造成重新采购、拆除等重大变更损失。对影响工程造价的较大设计变更,要采取先算帐后变更的办法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2.3 提倡广泛采用标准设计 标准设计也称通用设计,是经国家及地方批准的建筑、结构和构件等整套标准技术文件图纸。来源于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采用标准设计,一是可以节约时间,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二是提高设计质量,避免了设计中常有的碰、错、漏、补等现象,减少设计变更;三是可以促进构件制作和建筑施工的机械化、专业化,节约建筑材料。从而有效的缩短工期,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造价。
2.4 应用价值工程进行设计方案的优化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途径 价值工程是一门将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现代化管理科学。建筑设计可应用价值工程原理和方法进行功能成本分析。价值工程的目标是提高研究对象的价值,价值的表达式为:价值=功能/成本。价值工程的核心是功能分析,设计师应通过与业主及各利益相关者充分的沟通,考虑建造成本与寿命周期内维修费用的合理分配,从研究对象的功能出发弄清哪些功能是必要的,哪些功能是不必要的,在改进方案设计中使项目的功能结构更加合理。最终,使工程项目的功能与工程项目的成本之比达最优值。提高产品的成本有五种途径:一是提高功能,降低成本;二是功能不变,降低成本;三是成本不变,提高功能;四是功能略有下降,但带来成本大幅度降低;五是成本略有上升,但带来功能大幅度提高。
鼓励设计单位应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提高基建投资的经济效益。同时对工程设计人员应加强培训学习,把实践中应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的实例不断地在继续教育中强化,提高设计人员的经济观念,提高设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2.5 建立健全设计收费标准和设计奖罚制度 改革设计质量好坏与设计人员无经济厉害关系的状况。将设计费的计取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基本设计费, 同原设计费计取;另一部分为效益设计费,这部分费用应充分体现出激励机制,在保证工程安全和不降低工程功能的前提下,凡因设计质量好而降低造价的应根据降低的幅度大小计取不等的效益设计费;凡因设计错误、漏项等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员也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责任,从设计费中按量扣减。从而调动设计人员的主动控制造价的积极性和全面提高设计工作的责任心,保证设计质量,有效降低成本。国家计委自1991年起,出台了对因设计单位错误、漏项或扩大规模和提高标准而导致工程静态投资超支扣减设计费的相应规定。由此设计单位可相应制定一系列落实到设计人员的奖罚制度。
2.6 加快设计监理工作的推广 优化设计工作仅靠政府监控还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要求。业主将委托监理单位实行设计监理。通过设计监理可打破设计单位自己控制自己的单一局面。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监理控制的重点是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与此同时,应推行设计索赔制度,保障设计质量和经济性。国家建设部在《建设监理试行规定》明确了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任务。可概括为:
(1)根据业主的建设意图,编制有关文件。协助业主组织设计招标优选设计单位和设计方案;
(2)审查设计各阶段的设计文件;
(3)在设计活动中对设计技术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
(4)监督设计方案设计合同的执行;(5)协调业主和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2.7 实行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方式 实行总承包方式设计和施工均由一个单位负责,业主只与一个单位打交道,便于合同双方协调,克服了由于设计与施工的不协调而影响建设进度等弊病。同时,合同承包商在设计的早期阶段已介入项目,能把自己的施工工艺、降低成本、缩短工期等方面的技术知识体现在设计文件中,减少施工中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从而,大大降低设计变更数量,使设计阶段造价的有效控制有了保障,使固定价格的合约的实现成为可能。当然,随总承包体制的建立还需同时有相关的监督机构,从而使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机制健康、有序、公平、合理的发展。
上述途径可结合使用,互相渗透。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难度大,尤其对于业主。所以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需要政府的支持,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2]杨昌鸣,庄惟敏.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指定用书(之四)[M].建筑设计与经济(自编),2003.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北京: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